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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诊所规章制度(全套)

2022-04-08 20:42:5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体诊所规章制度(全套),供大家参考。

个体诊所规章制度(全套)

 

 诊所规章制度

 三、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戴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2、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3、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遵守规定,不私自外出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服从指挥、调配,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

 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活动。

 2、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勉励,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无闹纠纷现象。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五、传染病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有义务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1、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专卡和转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详细,不得有缺项、漏项。

 2、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必须在两小时内报告防疫科,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六小时内报告。

 3、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须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防疫科。

 4、防疫科每月对辖区内的门诊和住院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

 5、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6、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

 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医源性疾病的传播,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1、由诊所负责人负责购货、验收、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2、购买时必须到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公司进货,购进后经验收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3、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离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使用。

 4、使用前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失效、霉变、标识是否清楚,无可疑现象方可使用。否则,禁止使用。

 5、使用后立即就地毁形,用固定的容器浸泡消毒后,塑料类盛于专用回收袋(黄色)内,非塑料类盛于(黑色)医疗垃圾回收袋内,不得混入其他医疗垃圾。每天焚烧一次,作好记录。医疗废物存放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消毒。做到夏、秋防蚊、蝇,并注意防火。

 6、卫生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在工作时,必须穿隔离衣、戴口罩、隔离帽及手套。每次工作完要洗手消毒一次。

 7、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8、诊所发现不合格产品、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个体门诊 登记管理制度

  一、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机关、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等 内容应清晰、完整,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二、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每日工作量,新病例登记、初复步诊登记,、疾病分类、转诊转院、初步诊断、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案,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三、门诊登记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作出明显标记,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疫情上报后,在门诊登记相应处加盖“疫情上报”章。

 四、门诊登记对 14 岁以下的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家庭详细地址及病人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五、门诊登记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擅改、剪贴、倒置,医师要签全名。

 六、要认真做好门诊登记的整理工作,保存原始门诊登记,按规定要求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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