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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制度(2022年)

2022-04-11 23:23:06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组织生活会制度(2022年),供大家参考。

组织生活会制度(2022年)

 

 组

 织

 生

 活

 会

 制

 度

  组织生活会,主要指党员在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制度。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或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这是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的重要措施。因此,这里着重介绍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

 一、会议的必要性

  支部委员会一班人在工作中接触比较多,平时在思想上、工作上难免产生不同看法和意见。因此,定期召开支部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就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互相交换意见,谈心通气,开展必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总结经验,统一思想认识,就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它有利于支部一班人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有利于端正党风,增强团结,密切党群关系,有利于加强集体领导,不断改进领导工作;有利于加强党支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

  二、会议的原则

  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会议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以诚相见、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

 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把会议开成单纯的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会议参加对象

  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如有必要可邀请同级行政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同时,可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请有关党小组长或党员骨干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会议时间安排

  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两次;上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七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应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五、会议基本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组织决议的请况。

  2、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维护“一班人”团结,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端正党风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祝。

  5、其他重要问题。

  六、会议工作程序

  1、做好会议前的准备

 (1)根据本支部、本单位中心工作或支部班子成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定重点议题。

  (2)提前十天将会议日期和议题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

  (3)提前一周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4)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

  (5)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开好会议

  (1)组织生活会由支部负责人召集并主持。

  (2)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3)通报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5)围绕会议议题,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由主持人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

  (7)在会议上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在会后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8)如有必要,上级党组织要委派负责人员参加,给予会议以具体指导。

  (9)专制会议记录本,并认真作好组织生活会的会议

 记录。

  3、会后工作

  (1)会后十天内,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的书面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对上级党组织的建议和意见等。

  (2)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3)对会上提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对违反保密纪律的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5)对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而不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支部主要负责人以及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班子成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七、会议注意事项

  1、要认真做好会议前的各种准备工作,尤其是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和支部班子的实际,确定好会议的中心议题,突出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防止中心大多,议题不明,发言东拉西扯,漫无目标,不能真正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

  2、对班子或同志中存在的问题,既要本着坦诚恳切的态度,做到对事不对人,把问题讲清楚。又要坚持揭短不怕

 痛,打开窗户说亮话,防止轻描淡写,浅尝辄止,或者言不由衷。

  3、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党组织活动中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坚持这项制度,切忌随便变更日期,一暴十寒。

  支部班子成员除了过好班子组织生活会以外,还要无条件的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接照组织生活的要求,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如实汇报自已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诚恳接受支部和小组分配的任务,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切忌自觉或不自觉地以领导者自居,动辄作指示提要求,把生活会变成布置工作的会议。

 会

 议

 制

 度

 岭下镇党委、政府为加强作风建设,严明会议纪律,保证会议的质量和效果,提高会议严肃性及纪律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会人员提前 10 分钟入场签到,签到簿办公室留存,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不得无故迟到、提前离会、旷会,会务人员提前连好投影设备,准备好相关数据文件。

 二、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需提前 1 个小时向主要领导请假,否则按迟到或缺席处理。

 三、会议期间要求集中精神、认真听取发言,认真领会会议精神,不得交头接耳。

 四、发言人在会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发言简明扼要,遵守发言时间。提意见和建议要先征得主持人许可。

 五、会议进行期间应把手机关机或设置静音状态,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或上网,如必须接听电话,到会议室外接听。

 六、会议期间严禁吸烟。

 七、开会时参会人员应坐姿端正,不随意走动,不允许打瞌睡、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八、参会人员不得泄露会议机密,并妥善保管会议材料。

 九、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安排他人代会。

 十、违反会议纪律者,第一次由镇纪委对其约谈,第二次由镇纪委对其诫勉谈话,第三次停止工作进行反思,并提交检讨书。

 11、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请

 销

 假

 制

 度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单位人员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请假包括因公、因私两种,请假范围包括离开岭下镇在白城市境内和白城市境外。因公请假包括本单位及按照上级部门安排的开会、学习、培训考察等;因私包括因事、因病请假(病假超过一周要出示病例及诊断书)。

 二、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因公、因私外出白城市内和白城市区外办事的需提前 1 天请假,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请假条同时报送办公室,请假结束后立即到办公室销假。

 三、站(办、所)长请假 1—2 天在白城市区内和白城市区外办事,需填写请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将假条报送办公室,假期结束后,立即销假;3 天及以上到白城市区内和白城市区外办事,需提前请假,填写请假条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将请假条报送办公室,假期结束后立即到办公室销假。

 四、一般干部请假 1 天内,需填写请假条,由站(办、所)长审批;3 天以内的(包括 3 天),填写假条后,由站(办、所)长和分管领导审批;请假超过 3 天的由站(办、所)长

 和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批。程序履行后将假条报送办公室,假期结束后,立即到办公室销假。

 五、村支部书记离开白城市必须和镇主要领导请假,其它村干部离开白城市必须和包村领导请假。

 六、镇政府所有工作人员请假必须以假条为准,因急事不能到单位请假的应先打电话请假,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后再由本单位其他工作人员补交假条,假满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并销假,法定假日科级以上工作人员外出离开白城市境内要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口头汇报。

 七、所有工作人员产假、婚假、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正常年休假,按岭下镇计划执行,必须填写假条,经部门分管领导和岭下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并报送办公室,假期结束后立即销假,所有工作人员不得越级请假,越级请假的视为无效。

 八、所有工作人员请假,必须做好工作衔接,请假期间,电话保持通畅状态,不得影响工作正常运转,遇有重大会事、重要活动或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原则上不予给假。

 九、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机

 关

 工

 作

 制

 度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其他各项事务的矛盾,自觉遵守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保证出勤,准时到岗,按时离岗。

 二、实行工作岗位抽查制度,工作岗位抽查由岭下镇纪检委负责,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抽查方式进行,抽查一般每周不少于 2 次,不请假或无正当理由抽查不在岗的,按旷工处理,一个月抽查两次以上无故不在岗的,第一次在全镇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停职反省,第三次上交岭下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不准大声喧哗,更不得影响他人工作,不得无故串岗,不准上网聊天、打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对违反者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待岗培训,第三次经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相应处理。如区级以上有关部门检查,我镇人员有上述情况者,正式工作人员,停职检查,临时聘用人员,停职检查,后果严重的解除劳务合同。

 四、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对违反规定的,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将给予严肃处理。一是列入年终考核,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取消职务职称晋升资格;二是凡因饮酒影响正常工作、损害机关单位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调离、降

 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同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五、长期不来上班的,正式工作人员停职检查,临时聘用人员先行停发工资,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务合同,机关工作人员长期在外抽调或下乡脱离机关工作须经岭下镇主要领导批准。

 六、年终出勤汇总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假、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累计次数作为干部任免,职称评定,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旷工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 15 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 30 天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 83 条之规定,予以辞退;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七、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领

 导

 干

 部

 包

 村

 制

 度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和建设水平,加强领导干部包保村的管理力度,使包村领导干部真正联系镇、村工作,促进镇村两级工作更好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党委书记负总责,包村领导和干部抓工作任务落实的责任制。包村领导与包村干部要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双向考核、双向考勤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包村领导、干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1.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工作思路及会议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同时认真抓好村干部、党员和群众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 2.吃透村情、了解民情,协助村制定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理清发展思路; 3.指导村干部密切协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务实高效的抓好各项工作; 4.指导、督促村党支部、村委会抓好经济、党建、精神文明、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劳动保障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5.帮助群众制定增收措施和经济发展规划,建立民情

 责任区,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干 1-2 件群众满意的、看得见的实事; 6.深入调查摸底,积极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努力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 7.负责抓好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具体工作。

 三、包村领导及干部要定期分析研究工作,服从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对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和影响的,要按责任追究制追究包村领导和干部的责任,并按有关制度严肃处理。

 四、包村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好中心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埋头苦干,大胆创新,开拓进取,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所包村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工作期间包村领导、干部要认真填写工作日志,每月底由包村领导审阅签字后,交党建办统一审阅。同时包村领导干部每个阶段的中心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填写工作实绩档案,作为领导和干部考核、奖惩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六、包村领导及干部在工作中要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要积极主动地与一些重点社和农户建立工作和帮扶关系,树立典型、宣传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

 七、包村领导和干部要认真做好所包村上各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新人新事的宣传报道工作,全面完成党建办分配的信息报道和工作调研任务。

 八、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镇党委书记

 各包村领导

 各行政村

 信

 访

 工

 作

 制

 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信访维稳工作,确保越级访和非正常访大幅度下降,根据中央、省、市、区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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