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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6篇

2022-11-20 10:25:04

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6篇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监督法心得体会  监督法是人大的当家法,监督权是尤为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职权,更是一种法律责任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6篇,供大家参考。

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6篇

篇一: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监督法心得体会

  监督法是人大的当家法,监督权是尤为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职权,更是一种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在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的人大代表履职二区培训班上,法学教研部主任于天英为大家讲解了《深入学习监督法,提高人大代表履职生存能力》,结合老师所讲和自己工作实际,课后做了认真收集整理和总结,谈几点体会,和大家共勉。

  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说得起话”的人

  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权力职权很多,作为一名政协,要去监督别人,首先自己要是一个“说得起话”的人。所谓“说得起话”就是讲起话来理直气壮,不会畏首畏尾。要讲得起话,就要做到三点:一是要政治坚定。要监督,首先要明确正确的方向,只有本着党的领导,坚持人民的利益,才会理直气壮,才会讲得起话。二是要公道正派。要行使好监督权,必须具备公道正派这一政治品质和职业道德,实事求是,说公道话,说到点子上,监督到实处。三是要敢说真话。要说真话,就不能心存顾忌,要放弃个人得失,敢说敢言,领袖人物回答的话代表着民众的心声,尽到监督的应有的责任。

  一个正规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肚子里有货”的人

  肚子里有货,意思就是有真才实学。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必须要熟悉监督法,知道从何监督、怎样监督,熟练掌握工作监督、法律监督、人事监督的方式和程序,必须学法懂法,必须精通业务,做到出言有据,建议有力。除了学好监督法等法律,熟悉人大管理工作程序外,还要做个博学多才的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公告涉及政治、经济、

  社会、文化、卫生、环保等各个方面,如果不了解实情,审议就无从谈起,发言不是空洞无物,就是文不对题。所以要坚持学习,做一个真正肚子里有货的人因。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做一个学习型的人大代表。

  一个按规定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认死理”的人

  华东师范大学易中天教授在他的《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一文中认为:不要放过认死理这种精神的力量,实际上我们这个民族之所以历尽苦难却又屹立不倒,我们民族的文化之所以屡遭破坏却又延绵不绝,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几千年来总有人认死理。我认为做好代表工作,我们同样需要一种“认死理”的精神。这种“认死理”不是生死存亡的斗争,而是一种脚踏实地的韧劲。如果我们通过进行调查论证觉得是对的,就要坚持完全正确的观点,皮厄县的去监督,不能畏缩计较,更不能得过且过。就代表像人民的糟代表毛丰美那样,为了农民喝上一口纯净的水,跑断腿、磨破嘴,几次建议未果,他就灌上一瓶农民喝的“污水”,上京提建议。07年的全国人代会上时,毛丰美手指污水质问大家的惊人之举成为白毛他22年人大代表履职生涯的典型镜头之一,“为这得罪人,我不怕”也成为了他作为人大代表的经典语录。这股“认死理”的韧劲就是我在今后在履行代表职权和时的榜样和标杆。

  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安于清贫”的人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就要有安于清贫的思想准备。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多深入基层,随时给自己添加安于清贫的“安定片”。安于清贫的另一层含义就是不要有特权思想。人大不管审批,不管收费,也不管具体的行政事务,人大没有特权。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去监督别人,就应该带头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除了全

  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没有也不应当拥有为自己和特殊利益团体谋取私利的任何权力。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联系和凝聚道德广泛的社会资源、群众资源,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有的放矢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促进公安工作全面进步!

  

  

篇二: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

  监督法是人大的当家法,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职权,更是一种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在区人大常委会举办的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上,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于天英为大家讲解了《深入学习监督法,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结合老师所讲和自己工作实际,课后做了认真梳理和总结,谈几点体会,和大家共勉。

  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说得起话”的人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很多,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去监督别人,首先自己要是一个“说得起话”的人。所谓“说得起话”就是讲起话来理直气壮,不会畏首畏尾。要讲得起话,就要做到三点:一是要政治坚定。要监督,首先要明确正确的方向,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的利益,才会理直气壮,才会讲得起话。二是要公道正派。要行使好监督权,必须具备公道正派这一政治品质和职业道德,实事求是,说公道话,说到点子上,监督到实处。三是要敢说真话。要说真话,就不能心存顾忌,要放弃个人得失,敢说敢言,说出的话代表着民众的心声,尽到监督的应有的责任。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肚子里有货”的人肚子里有货,意思就是有真才实学。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必须要熟悉监督法,知道从何监督、怎样监督,熟练掌握工作监督、法律监督、人事监督的方式和程序,必须学法懂法,必须精通业务,做到出言有据,建议有力。除了学好监督法等法律,熟悉人大工作程序外,还要做个博学多才的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事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卫生、环保等各个方面,如果不了解实情,审议就无从谈起,发言不是空洞无物,就是文不对题。所以要坚持学习,做一个真正肚子里有货的人。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做一个学习型的人大代表。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认死理”的人厦门大学易中天教授在他的《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一文中认为:不要小看认死理这种精神的力量,实际上我们这个民族之所以历尽苦难却又屹立不倒,我们民族的文化之所以屡遭破坏却又延绵不绝,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几千年来总有人认死理。我认为做好代表工作,我们同样需要一种“认死理”的精神。这种“认死理”不是生死存亡的斗争,而是一种锲而不舍的韧劲。如果我们通过调查论证觉得是对的,就要坚持正确的观点,毫不含糊的去监督,不能畏缩计较,更不能得过且过。就像人民的好代表毛丰美那样,为了农民喝上一口纯净的水,跑断腿、磨破嘴,几次建议未果,他就灌上一瓶农民喝的“污水”,上京提建议。07年的全国人代会上,毛丰美手指污水质问大家的惊人之举成为他22年人大代表履职生涯的典型镜头之一,“为这得罪人,我不怕”也成为了他作为人大代表的经典语录。这股“认死理”的韧劲就是我在今后在履行代表职权和义务时的榜样和标杆。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安于清贫”的人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就要有安于清贫的思想准备。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多深入基层,随时给自己添加安于清贫的“安定片”。安于清贫的另一层含义就是不要有特权思想。人大不管审批,不管收费,也不管具体的行政事务,人大没有特权。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去监督别人,就应该带头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除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没有也不应当拥有为自己和特殊利益团体谋取私利的任何特殊权力。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联系和凝聚广泛的社会资源、群众资源,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有效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篇三: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

  监督法是人大的当家法,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职权,更是一种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在区人大常委会举办的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上,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于天英为大家讲解了《深入学习监督法,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结合老师所讲和自己工作实际,课后做了认真梳理和总结,谈几点体会,和大家共勉。

  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说得起话”的人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很多,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去监督别人,首先自己要是一个“说得起话”的人。所谓“说得起话”就是讲起话来理直气壮,不会畏首畏尾。要讲得起话,就要做到三点:一是要政治坚定。要监督,首先要明确正确的方向,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的利益,才会理直气壮,才会讲得起话。二是要公道正派。要行使好监督权,必须具备公道正派这一政治品质和职业道德,实事求是,说公道话,说到点子上,监督到实处。三是要敢说真话。要说真话,就不能心存顾忌,要放弃个人得失,敢说敢言,说出的话代表着民众的心声,尽到监督的应有的责任。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肚子里有货”的人肚子里有货,意思就是有真才实学。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必须要熟悉监督法,知道从何监督、怎样监督,熟练掌握工作监督、法律监督、人事监督的方式和程序,必须学法懂法,必须精通业务,做到出言有据,建议有力。除了学好监督法等法律,熟悉人大工作程序外,还要做个博学多才的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事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卫生、环保等各个方面,如果不了解实情,审议就无从谈起,发言不是空洞无物,就是文不对题。所以要坚持学习,做一个真正肚子里有货的人。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做一个学习型的人大代表。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认死理”的人厦门大学易中天教授在他的《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一文中认为:不要小看认死理这种精神的力量,实际上我们这个民族之所以历尽苦难却又屹立不倒,我们民族的文化之所以屡遭破坏却又延绵不绝,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几千年来总有人认死理。我认为做好代表工作,我们同样需要一种“认死理”的精神。这种“认死理”不是生死存亡的斗争,而是一种锲而不舍的韧劲。如果我们通过调查论证觉得是对的,就要坚持正确的观点,毫不含糊的去监督,不能畏缩计较,更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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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过且过。就像人民的好代表毛丰美那样,为了农民喝上一口纯净的水,跑断腿、磨破嘴,几次建议未果,他就灌上一瓶农民喝的“污水”,上京提建议。07年的全国人代会上,毛丰美手指污水质问大家的惊人之举成为他22年人大代表履职生涯的典型镜头之一,“为这得罪人,我不怕”也成为了他作为人大代表的经典语录。这股“认死理”的韧劲就是我在今后在履行代表职权和义务时的榜样和标杆。

  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安于清贫”的人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就要有安于清贫的思想准备。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多深入基层,随时给自己添加安于清贫的“安定片”。安于清贫的另一层含义就是不要有特权思想。人大不管审批,不管收费,也不管具体的行政事务,人大没有特权。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去监督别人,就应该带头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除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没有也不应当拥有为自己和特殊利益团体谋取私利的任何特殊权力。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联系和凝聚广泛的社会资源、群众资源,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有效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非常开心能有这么一次学习的机会,也很珍惜这次观摩课展示活动,通过这次的学习,可以及时更新自己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取长补短,发现自己的不足,还有以后需要努力地方向,给自己的教学模式重新定位,更为专业的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下面是我整理的这次学习心得体会。2020年5月17日上午共二节观摩课,分别是朱倩倩老师执教的《我们的国粹——京剧》和赵阳老师执教的《四千岁你莫要羞愧难当》。首先,听了第一节课《我们的国粹——京剧》,我感觉朱倩倩老师的教学风格很清新自然,由于是青年教师,身上散发出来那种活力,和孩子们很快的融入到一起,看得出孩子们被这位老师的语言表情吸引着,这是一节小学二年级的课,由于对戏曲的认识很少,教师通过一些视频资料,让孩子更直观的去了解认识京剧,加上老师引导语到位,及时的把孩子引导了教学重点上,并让孩子掌握了重点突破了难点,尤其是在让孩子模仿“小猫叫”的腔调来进行京剧念白的处理上更是点睛之处,很形象的就让孩子学会了具有“京味”的京剧唱腔。我们在上课时往往用一些边边框框限制住孩子的思维能力,往往我们老师说得多,孩子只能在老师的引导下被固定被模式化,听了这课,我感觉老师的教学随机性很强,大胆放手让孩子去看,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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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说,去做,这点也是我需要学习的地方。第二节课是由赵阳老师执教的《四千岁你莫要羞愧难当》。赵阳老师很巧妙的

  用说书的方式,把《三国演义》的故事导入进去,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赵老师巧妙地教学设计,环环相扣,层层递进,一步一步的让学生引进教学中去,激发的学生的学习兴趣。说实话,一说戏曲,作为一名音乐老师,我却是真正的“羞愧难当”,因为我从小就不喜欢戏曲,更别说唱戏了。我总是认为,现在的学生们有太多的新鲜事物在影响着他们,像这种“老掉牙”的“古董”学生会喜欢吗?能接受吗......但是,通过赵阳老师的这堂课,从根本上改变了我的看法,而且还激发了我学习戏曲的兴趣,顿时我也变成了一名“学生”,跟着赵老师一句一句学唱......

  第三节是韩群老师为我们带来专题讲座《中小学戏曲教学有效性》。韩老师结合《我们的国粹——京剧》、《四千岁你莫要羞愧难当》、新学堂歌《游子吟》这三节课例,明确指出作为教师应该思考的三个问题:1、是什么?2、教什么?3、怎样教?韩老师就这三个问题结合音乐新课标从情感、体验、感知和表现这四大领域进行认真细致的阐述,根据学生年龄段的不同,也对学生提出不同的要求,在教授戏曲课时要备好课,不要太关注一些音乐符号,要有自己的想法在里面,还有就是一些概念的准确性,一些指导学生的具体方法其实就是教师经验的传递,并毫无保留的和全区的音乐教师们分享了自己多年来的教学经验。

  

篇四: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

  对贯彻学习监督法根本要领的心得体会

  被称为“十年磨一剑〞的?监督法?终于出台了。这对于各级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良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将产生深远和重大的影响。作为保障人大监督的重大举措,怎样才能把贯彻实施的任务尽快落到实处,我认为当务之急是要抓紧学习掌握贯彻?监督法?的根本要领,研究实施?监督法?的具体措施。从当前实施?监督法?面临的工作现状来看,首先要解决好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把握?监督法?立法理念政治性较强的特点,在贯彻实施上要不断解决好“为与不为〞的方向问题

  ?监督法?所标准的人大对政府、法院、检察院进行的监督,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也是憲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因此,人大监督工作是涉及我国政治制度和国家体制的监督,具有政治性很强的特点。随着?监督法?的公布实施,使监督工作实现了法制意义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只要保证这一法律的正确实施,人大监督必将大有所为,民主建设必将大有作为。当前,在贯彻?监督法?的问题上,最首要的是要坚持坚决正确的政治方向,争取和实现监督工作应有的政治作为。一是要在着力坚持党领导上贯彻落实?监督法?,这是一个大前提。要紧紧围绕党的大政方针、根本任务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二是要在着力依靠广阔人民群众上贯彻落实?监督法?,这是一个大重点。

  要时刻联系广阔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民主权利的保障情况开展监督;三是要在着力推进依法治国上贯彻落实?监督法?,这是一个大目标。要始终着眼社会进步、经济开展和平安稳定的`建设情况组织监督。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监督,切实保证贯彻?监督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二、把握?监督法?条款内容原那么性较强的特点,在贯彻实施上要不断解决好“要与不要〞的认识问题

  ?监督法?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条款规定比拟原那么,突破性的成份不大,与大家预期的目标有差距,但仍然具有鲜明的特色。通过这些原那么性较强的监督条款,从工作意义上看,人大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的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从法律意义上看,这种监督既比拟原那么抽象,又比拟实在具体,事实上监督条款规定的原那么性越强、抽象度越高,监督所适用的范围也就越宽泛、越具体;从权力制衡意义看,虽然不同的国家机关之间具有职能的统一性和目标的一致性,但并不能缺失对权力的严格监督和有效制约,实践证明,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可或缺。因此,我们一是要以?监督法?公布实施为契机,深入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要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开展道路的高度坚决理想信念,打牢思想根底;二是要抓紧研究、尽快形成落实?监督法?的工作标准。对?监督法?比拟原那么的规定进行阐释上的深化和细化,确保?监督法?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三是要加强和改良人大监督工作。多年来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践告诉我们,贯彻

  实施好?监督法?,最重要的一条是要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改革开展大局、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上。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行使监督权,才能使监督工作更有深度,更具实效。在?监督法?出台实施的前提下,应该看到监督的重要性比过去强化了,监督的必要性比过去突出了,监督可行性比过去理顺了。因此,我们要时不我待,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适时机地把监督工作推向更高水平。

  三、把握?监督法?调整范围针对性较强的特点,在贯彻实施上要不断解决好“敢与不敢〞的形象问题

  虽然?监督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那么,集体行使监督职权。具有监督的法律权威,但在监督的具体实践中常常面临依法纠正和推动自行整改中的一些棘手问题,针对性较强,矛盾锋利,不好把握,尤其是“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等议案的组织实施,既需要勇气,又需要智慧。而这些问题的实践,往往又是人大监督的重中之重。从实践的观点来看,这些问题的解决,归根到底,一靠法律的权威,二靠人大的力量,三靠监督的水平。虽然监督的核心问题是敢于碰硬、敢于坚持原那么和敢于对工作负责,但敢于监督、敢于碰硬,又往往需要通过善于监督、善于碰硬的形式才能取得更佳的效果,这就要求我们既要敢抓又要会抓。一是要抓的准。要切实抓住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监督,通过强化监督的针对性增强监督的实效性。二是要抓的住。做监督工作不能浅尝辄止,不能毕其力于一役,而是要锲而不舍,扭住不放,紧紧抓在手上,形成监督的气势和威力,从而抓一

  件成一件,抓一件解决一件。三是要抓的好。要监督好被监督者,不能“五十步笑百步〞,而是要棋高一筹,要求监督者具有应有的监督本领和法律水平,从而做到以法赢人,以理服人,以责感人。

  四、把握?监督法?运作程序公开性较强的特点,在贯彻实施上要不断解决好“实与不实〞的问题

  ?监督法?明确了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的重点,应当遵循的根本原那么,以及监督工作的形式和程序等,标准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最为关注,最希望标准的问题,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公开性。其中总那么第六、第七两条规定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除了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接受代表监督外,同时还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这就对既是监督者又要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人大监督工作的作风和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过程中,务必转变作风,求真务实。一要明确思想,使监督不得不实。要始终本着既要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又能在人民代表大会过关的思想,秉公监督、仗义直言;二要坚决信心,使监督不可不实。工作效果检验工作作风,监督不实看不准问题,监督不实说不出长短。只有真正能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的监督,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真正认可,这就是作为和地位的关系。三要依靠群众,使监督不能不实。在?憲法?赋予了权力,?监督法?明确了责任的情况下,面对人民群众的利益,面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开展大局,面对方方面面的期盼,不负责的监督就是失职,没有作为的监督就是损害人大监督的权威。

  

  

篇五: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

  监督法学习心得体会

  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积极作用全面推动政府工作的高效能实现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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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__年___月___日)《___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出台,对于各级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认真全面地学习贯彻《监督法》,深刻领会这部法律的内涵,切实发挥人大监督的积极作用,对于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建设效能政府,意义重大。应该把学习贯彻《监督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落实,结合自己的学习(范本),谈点体会。一、在充分认识《监督法》颁布实施重大意义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学习贯彻的自觉性立法和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两项重要职权,这两项职权的行使,都需要有相应的法律使之规范化、程序化。对于立法权的行使,《立法法》已经作了规定;而对监督权的行使,多年来各级___委会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始终还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范本)制定一部法律来保障人大的监督工作,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是各级___委会的迫切希望。《监督法》正是在这样的前提下,经过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多次审议后才得以形成的。它凝聚了全国___、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大和专家学者的___智慧,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1度的要求,体现了___理论和“___”重要思想的要求,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体现了民主集中、___监督、有序监督的原则;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与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的关系,准确把握了人大监督工作的

  特点。《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各级___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___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做好《监督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为《监督法》的贯彻实施打下坚实基础,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把握《监督法》立法理念政治性较强的特点,在贯彻实施上解决好“为与不为”的方向问题

  《监督法》所规范的人大对政府、法院、检察院进行的监督,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也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人大监督工作是涉及我国政治制度和国家体制的监督,具有政治性很强的特点。随着《监督法》的颁布实施,使监督工作实现了法制意义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只要保证这一法律的正确实施,人大监督必将大有所为,民主建设必将大有作为。当前,在贯彻《监督法》的问题上,最首要的是要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争取和实现监督工作应有的政治作为。一是要在着力坚持党领导上贯彻落实《监督法》,这是一个大前提。要紧紧围绕党的大政方针、根本任

  2务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二是要在着力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上贯彻落实《监督法》,这是一个大重点。要时刻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民主权利的保障情况开展监督;三是要在着力推进依法治国上贯彻落实《监督法》,这是一个大目标。要始终着眼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安全稳定的建设情况___监督。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监督,切实保证贯彻《监督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三、“一府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

  《宪法》规定,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是国家体制中的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

  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是完全一致的,都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地履行职责,分工合作,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___委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按照《宪法》、《监督法》的规定,行使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权。“一府两院”要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___委会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

  各级党___和党员要模范遵守和执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支持人大依法开展监督工作。一是要提高认识,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是一致的,人大监督是实现党对国家机关领导的重要内容和重要途径。要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放在政治高度上去看待,置于全局工作中去谋划。当前,要把学习贯彻《监督法》与学___

  3的___届___中全会精神、市第__次党代会精神和旗委第___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善于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推动人大监督工作。

  

  

篇六: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心得体会

  Judgingapersonisofcoursenotbyhisstatements,butbyhisactions,notbywhatheclaimstobe,butbywhathedoesandwhatheactuallyis.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

  对贯彻学习监督法基本要领的心得体会

  被称为“十年磨一剑”的《监督法》终于出台了。这对于各级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将产生深远和重大的影响。作为保障人大监督的重大举措,怎样才能把贯彻实施的任务尽快落到实处,我认为当务之急是要抓紧学习掌握贯彻《监督法》的基本要领,研究实施《监督法》的具体措施。从当前实施《监督法》面临的工作现状来看,首先要解决好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把握《监督法》立法理念政治性较强的特点,在贯彻实施上要不断解决好“为与不为”的方向问题

  《监督法》所规范的人大对政府、法院、检察院进行的监督,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也是憲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人大监督工作是涉及我国政治制度和国家体制的监督,具有政治性很强的特点。随着《监督法》的颁布实施,使监督工作实现了法制意义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只要保证这一法律的正确实施,人大监督必将大有所为,民主建设必将大有作为。当前,在贯彻《监督法》的问题上,最首要的是要坚持坚定正确的

  政治方向,争取和实现监督工作应有的政治作为。一是要在着力坚持党领导上贯彻落实《监督法》,这是一个大前提。要紧紧围绕党的大政方针、根本任务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二是要在着力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上贯彻落实《监督法》,这是一个大重点。要时刻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民主权利的保障情况开展监督;三是要在着力推进依法治国上贯彻落实《监督法》,这是一个大目标。要始终着眼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安全稳定的`建设情况组织监督。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监督,切实保证贯彻《监督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二、把握《监督法》条款内容原则性较强的特点,在贯彻实施上要不断解决好“要与不要”的认识问题

  《监督法》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条款规定比较原则,突破性的成份不大,与大家预期的目标有差距,但仍然具有鲜明的特色。通过这些原则性较强的监督条款,从工作意义上看,人大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的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从法律意义上看,这种监督既比较原则抽象,又比较实在具体,事实上监督条款规定的原则性越强、抽象度越高,监督所适用的范围也就越宽泛、越具体;从权力制衡意义看,虽然不同的国家机关之间具有职能的统一性和目标的一致性,但并不能缺失对权力的严格监督和有效制约,实践证明,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可或缺。因此,我们一

  是要以《监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深入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要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发展道路的高度坚定理想信念,打牢思想基础;二是要抓紧研究、尽快形成落实《监督法》的工作规范。对《监督法》比较原则的规定进行阐释上的深化和细化,确保《监督法》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三是要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多年来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践告诉我们,贯彻实施好《监督法》,最重要的一条是要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改革发展大局、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上。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行使监督权,才能使监督工作更有深度,更具实效。在《监督法》出台实施的前提下,应该看到监督的重要性比过去强化了,监督的必要性比过去突出了,监督可行性比过去理顺了。因此,我们要时不我待,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适时机地把监督工作推向更高水平。

  三、把握《监督法》调整范围针对性较强的特点,在贯彻实施上要不断解决好“敢与不敢”的形象问题

  虽然《监督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监督职权。具有监督的法律权威,但在监督的具体实践中常常面临依法纠正和推动自行整改中的一些棘手问题,针对性较强,矛盾尖锐,不好把握,尤其是“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等议案的组织实施,既需要勇气,又需要智慧。而这些问题的实践,往

  往又是人大监督的重中之重。从实践的观点来看,这些问题的解决,归根到底,一靠法律的权威,二靠人大的力量,三靠监督的水平。虽然监督的核心问题是敢于碰硬、敢于坚持原则和敢于对工作负责,但敢于监督、敢于碰硬,又往往需要通过善于监督、善于碰硬的形式才能取得更佳的效果,这就要求我们既要敢抓又要会抓。一是要抓的准。要切实抓住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监督,通过强化监督的针对性增强监督的实效性。二是要抓的住。做监督工作不能浅尝辄止,不能毕其力于一役,而是要锲而不舍,扭住不放,紧紧抓在手上,形成监督的气势和威力,从而抓一件成一件,抓一件解决一件。三是要抓的好。要监督好被监督者,不能“五十步笑百步”,而是要棋高一筹,要求监督者具有应有的监督本领和法律水平,从而做到以法赢人,以理服人,以责感人。

  四、把握《监督法》运作程序公开性较强的特点,在贯彻实施上要不断解决好“实与不实”的问题

  《监督法》明确了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的重点,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及监督工作的形式和程序等,规范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最为关注,最希望规范的问题,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公开性。其中总则第六、第七两条规定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除了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接受代表监督外,同时还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这就对既是监督者又要接受

  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人大监督工作的作风和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过程中,务必转变作风,求真务实。一要明确思想,使监督不得不实。要始终本着既要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又能在人民代表大会过关的思想,秉公监督、仗义直言;二要坚定信心,使监督不可不实。工作效果检验工作作风,监督不实看不准问题,监督不实说不出长短。只有真正能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的监督,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真正认可,这就是作为和地位的关系。三要依靠群众,使监督不能不实。在《憲法》赋予了权力,《监督法》明确了责任的情况下,面对人民群众的利益,面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面对方方面面的期盼,不负责的监督就是失职,没有作为的监督就是损害人大监督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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