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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评价规范:零售门店-编制说明(范文推荐)

2022-08-09 12:10:0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节水评价规范:零售门店-编制说明(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节水评价规范:零售门店-编制说明(范文推荐)

 

  1 《节水评价规范 第 15 部分:零售》 (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写说明

 一、 任务来源,起草单位,协作单位,主要起草人。

 (一)任务来源 节水单元载体创建工作一直是北京市节水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2020 年,北京市正式出台《北京市水务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百项节水标准规范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3 年)的通知》(京节水办〔2020〕8 号),计划开展对居民生活、园林绿化、洗车、机关、人工滑雪场等十几个用水领域的近百项节水标准进行制修订工作,最终实现主要用水行业用水定额、用水评价等标准全覆盖,为本市节水工作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此次制修订的节水标准涉及多个领域,涵盖机关、零售、洗涤等行业的用水单位节水评价规范。

 为促进商贸流通行业转型升级发展,适应行业管理新需要,结合北京市商贸流通业发展实际,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北京市百项节水标准规范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3 年)》(京节水办〔2020〕8 号)。

  2 根据方案要求,2022 年北京市计划完成 30 项节水地方标准。中国商业联合会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牵头组织制订北京市地方标准《节水评价规范 第 15 部分:零售》。

 (二)起草单位 起草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万达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凯德集团(中国)、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冠商业科技有限公司。

 (三)主要起草人(以表格形式将内容明确)

  主要起草人如下表:

 姓

 名

 性别

 职务/ / 职称

 工作单位

 任务分工

 张丽君 女 副会长 中国商业联合会 总负责 王京红 女 常务副秘书长 中国商业联合会 项目负责 韩秀伟 男 副部长 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 起草/调研 白

 岩 男 副研究员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调研 张

 岚 女 工程师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调研 张玉龙 男 工程总经理 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调研 柯章勇 男 高级经理 凯德集团(中国)

 起草/调研 任

 波 男 高级经理 北京华冠商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调研 刘京龙 男 经理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调研 谢

 杰 男 总监 万达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物业中心 起草/调研 孟

 旭 男 副处长 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行业服务处 起草/调研

  3 二、 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一)政策落地实施 《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发改环资规〔2019〕695 号)中要求建立健全国家和省级用水定额标准体系, 加快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各方面节水标准制修订工作。到 2022 年,节水标准达到 200 项以上,基本覆盖取水定额、节水型公共机构、节水型企业、产品水效、水利用与处理设备、非常规水利用、水回用等方面;2020 年,首都标准化委员会正式印发《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在北京市 40 余项地方节水标准的基础上,构建北京市节水标准体系,制定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更能体现北京地方的水资源条件和管理要求的地方标准,支撑用水计划管理、节水考核等政策制定实施,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经济提质增效,推动北京市绿色高质量发展;2020 年,《北京市水务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百项节水标准规范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3 年)的通知》(京节水办〔2020〕8 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将对居民生活、园林绿化、洗车、人工滑雪场、机关、医院、零售等几十个用水领域的近百项节水标准进行制定或修订,最终实现主要用水行业用水定额、节水评价标准全覆盖,为本市节水工作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建立了由水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筹,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落实的节水标准制修订机制,

  4 2022 年计划完成 30 项节水地方标准,其中包括《节水评价规范 第 15 部分:零售》的制定。

 (二)行业发展需求 1.北京市水资源形势 根据北京市水务局发布的《北京市水资源公报(2020)》,2020 年北京市水资源总量为 25.76 亿立方米,常住人口年平均数为 2189.3 万人,北京市人均水资源量为 118 立方米,远低于联合国确定的人均水资源量 500 m3即为严重缺水地区的标准。水资源紧缺是北京的基本市情水情。在世界 12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首都及主要城市中,北京的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居百位之后,远远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一千立方米的下限。而且,全社会节水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人口、资源与环境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制约,应尽快构建节水标准体系,制修订节水北京市地方标准,进一步发挥节水约束性作用,引导各行业、各领域科学开展节水工作,促进北京市节水事业发展。

 2.北京市零售行业状况及标准制订的意义 近年来,北京市产业结构持续发生较大变化,第三产业GDP 比占稳步上升,且在地区经济总值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根据北京市统计局的数据,2020 年北京市第三产业地区生产总值为 30278.6 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 83.8%。其中,

  5 零售业生产总值在第三产业占比约 7%。

 零售企业点多面广,业态种类多,营业时间长,顾客流量大,水资源不合理使用与浪费现象依然存在。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市在营购物中心 274 个,商业建筑面积约 1920 万平方米,年累计用水约 2466 万立方米;在营独立百货店 91个,商业建筑面积约 319 万平方米,年累计用水约 256 万立方米;在营超市约 1292 家,商业面积约 260 万平方米,年累计用水约 283 万立方米。零售经营包括自营、联营、租赁等多种模式,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层出不穷。近年来,中小微商户比重持续增加,限额以下商品零售额占比从 2015的 50.2%增长到 2020 年的 61.4%。水费缴纳单位和终端用水单位不完全一致。零售门店用水终端智能水表安装性价比不高,各企业运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等因素,均导致不同零售门店水资源效率差别较大,亟需通过统一的科学管理进行规范,通过节水评价提高零售业和广大消费者的节水意识。

 节水标准是节水政策的关键支撑、节水管理的主要抓手、节水技术的重要载体。

 零售是连接生产和消费的重要渠道。做好零售业节水评价工作,既可以有效节约企业用水成本,也可以通过水资源管理手段教育消费者,逐渐养成全民节水的良好习惯。

 该标准属于北京市节水标准体系中的评价部分。北京市节水标准体系框架主要包括基础通用、定额管理、规划建设、

  6 评价和优化等标准子体系。其中,评价标准子体系主要对区域和用水单位评价进行规范。用水单位评价包括机关、工业企业、公共建筑、学校、医院、宾馆、零售等。该标准的制订工作完善了北京市节水标准体系。

 综上所述,《节水评价规范 第 15 部分:零售》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更好地指导零售门店开展节水工作,提高其用水效率,切实发挥零售门店在节水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三、 主要工作过程。

 (一)成立起草组 标准立项后,中国商业联合会迅速组织成立标准起草组。起草组成员涵盖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多种业态的重点零售企业。

  (二)预研阶段

 为了按照文件要求,准确完成制定工作,首先梳理相关标准及文件,如DB11/T 936.1—2020《节水评价规范 第1部分:通则》、DB11/T 1769《用水单位水计量与统计管理规范》、DB11/T 1764.31《用水定额 第31部分:零售》等,经过资料整理和汇总,初步确定了标准制定的方向和思路。

 (三)草案编写

 2022 年 3 月 30 日,起草组在北京召开第一次《节水评价规范 第 15 部分:零售》地方标准研讨会,形成了《节水

  7 评价规范 第 15 部分:零售》标准讨论稿。

 (四)实地调研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起草组主要成员赴北京市各区县进行实地调研,组织相关单位研讨交流,考察门店实际情况,测算相关数据,计划于 8 月修改形成《节水评价规范 第 15部分:零售门店》(征求意见稿),发给有关零售企业广泛征求意见。

 四、 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

 (一)标准制定的原则。

 1.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起草的要求和规定编写标准内容。

 2.标准要充分吸收借鉴我国零售门店用水管理实施经验,要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对零售门店用水评价的推动作用。

 3.本标准应尽量参考现有的北京市用水单位评价标准化成果,但也要紧密结合北京市零售门店用水定额管理的特点,使标准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二)制定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第四十条 用

  8 水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做好下列工作:(1)建立健全节约用水责任制,建设节水型单位;(2)设立节水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节约用水工作;(3)建立用水台帐,开展用水统计分析,明确用水计划、节水目标、节水措施,定期进行合理用水分析或者水平衡测试;(4)加强用水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5)开展节约用水宣传。

 2.标准依据:按 DB11/T 936.1-2020《节水评价规范 第1 部分:通则》等相关规定起草标准。

 (三)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

 《节水评价规范 第 15 部分:零售》与《节水评价规范》标准其他部分保持一致。

 《节水评价规范 第 15 部分:零售》制订是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中有关推动零售业节水管理等要求的有效手段。

 《节水评价规范 第 15 部分:零售》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与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协调一致,并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五、 主要条款的说明,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实验验证的论述。

 (一)适用范围及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零售门店节水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

  9 求、评价指标及等级划分。

 本文件适用于购物中心、百货店和超市等零售门店的节水评价。

 (二)术语和定义

 为明确节水评价对象和用水效率评价方法,该标准界定了“零售门店”和“单位建筑面积取水量”的定义如下:

 零售门店 retail stores 主要面向最终消费者(如居民等)进行商品陈列、展示和销售的场所,包括购物中心、百货店和超市等。

 单位建筑面积取水量 quantity of water intake for per building area 在一定时期内(年),按零售门店每平米建筑面积核算的取水量。

 (三)基本要求 满足 DB11/T 936.1 中的评价原则和基本要求。

 (四)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1.节水评价指标由管理评价指标和技术评价指标两部分组成,管理评价分值 40 分,技术评价分值 60 分。

 2.依据零售门店节水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进行零售门店节水评价。若零售门店不是独立法人企业,开展评价时将相关标准延伸至其所属法人企业。

  10 该标准依据《通则》设定管理评价指标和技术评价指标,分值分别为 40 分和 60 分。《通则》中管理评价指标包括组织机构、规划计划、制度建设、运行管理、用水档案、宣传培训和检查考核。技术评价指标包括用水效率、用水计量、重复利用、漏失控制、非常规水源利用和特色指标。该标准管理和技术评价指标在《通则》的基础上将技术评价指标中“特设特色”设定为“节水器具配备”。

 3.该标准将购物中心作为一类评价对象,百货店和超市作为另外一类评价对象。

 (五)指标具体内容 调研期间,项目组对北京市二十多个零售门店从管理指标和技术指标两个方面进行试打分,总得分 85 分以上的占比10%左右。失分主要问题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次级计量不够完整,管网漏损率无法准确计算;二是零售门店节水宣传材料留存较少,无法查证开展节水工作的证据;三是几乎没有零售门店开展水平衡测试,少数门店进行了用水合理性分析,并能提供报告;四是多数零售门店没有非常规水利用措施,极少数有中水设施的零售门店也因为使用中水的成本比自来水整体翻倍而弃用;五是少量零售门店用水档案有缺漏、遗失;六是部分零售门店没有系统开展节水宣传措施,相关节水宣传教育意识不到位。

 以上失分项目既有零售行业普遍面临的现实困难,也有

  11 个别企业自身节水意识和措施采取不到位的原因,后续应从不同角度予以完善调整,促使零售企业有动力、有能力积极参与节水评价工作,为北京市节水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 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依据和结果。

 无重大意见分歧。

 七、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说明采标程度,以及与国内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目前国外未开展相关零售业用水评价研究。

 八、 作为推荐性标准或者强制性标准的建议及其理由。

 根据《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由 6 类整合精简为 4 类,分别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推荐性地方标准;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分为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强制性标准要守住底线,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

 本标准为北京市地方标准,因此建议作为推荐性标准发布。

  12 九、 强制性标准实施的风险点、风险程度、风险防控措施和预案。

 无

 十、 实施标准的措施(政策措施/宣贯培训/试点示范/配套资金等)。

 (一)面向北京市零售企业进行集中宣贯培训;

 (二)选取北京市重点零售企业进行试点示范。

 十一、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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