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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人群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工作总结(2022年)

2022-03-25 23:01:38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低收入人群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工作总结(2022年),供大家参考。

低收入人群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工作总结(2022年)

 

 低收入人群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工作总结

 示范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主动作为,高位推进,持续聚焦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农村低收入群体,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全力做好低收入人群动态监测集中大排查工作。

 以 2021 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5 倍标准 10000 元为起点,对覆盖全区 8 个乡场、办事处所有涉农社区、城市社区,低收入人群进行全面核查,应排 114201 户 346124 人,实际排查 114201 户 346124 人,其中,排查五个必到户 932户 2205 人,做到应排尽排、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各乡(场)办拟纳入低收入监测户为 57 户 199 人,经过行业部门信息比对和多次入户核实,筛查掉 24 户 78 人,最终确定低收入人群监测户一共 35 户 121 人。因残至困 7 户 25 人,因病至困 24 户 82 人,缺劳动力 4 户 14 人;健康 68 人,残疾 26人,大病 14 人,长期慢性病 13 人。现将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一、吃透政策,当好“政务通”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定稿印发《示范区健全低收入人群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 16 次,

 对监测对象纳入范围、标准等相关政策进行解读;细化监测工作步骤、明确工作要求,树牢底线思维;逐级开展动员培训,确保 5 支驻村工作队队员,区、乡乡村振兴部门人员,行业部门扶贫专干成为开展低收入人群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工作的“政务通”。

 二、走村入户,架好“连心桥” 以村为单位,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通过发放《示范区低收入人群动态监测排查表》引导有困难的群众自主申报,对农户自主申报、干部定期排查和部门反馈预警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实地核查,建立《示范区低收入人群动态监测信息库》,让低收入风险人群信息更新不漏一户、不少一人,及时掌握分析媒体、信访等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架好帮扶群众的“连心桥”。

 三、规范程序,做好“把关人” 严格综合分析研判、实地调查、村级评议、逐级审定等工作程序,坚持“谁排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务求做到坚持标准不放松、严格程序不走样、精准甄别,通过区乡村三级响应,确保精准锁定监测对象,做好程序规范的“把关人”。一是公开公正。在监测对象确定、帮扶措施落实、风险消除标注工作中,严格履行程序,做到公开、公正、透明,确保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二是精准帮扶。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对风险单一的,精准实施针对性措施,防止政策盲

 目叠加,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三是群众主体。处理好外部帮扶与自身努力的关系,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强化勤劳致富导向,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激发内生动力,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四、跟踪监测,筑好“防火墙” 按照责任、政策、帮扶、监管“四不摘”的要求,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三级库”,实行预警“双核查”机制,压实乡(场)办主体责任、区直部门监管责任、村(组)属地责任,高位推动低收入人群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坚持集中排查与常态化预警监测相结合。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及时履行程序纳入监测对象;对通过帮扶或自身努力风险已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及时履行程序,标注风险消除,筑好防止返贫的“防火墙”。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监测对象动态化管理。按照《示范区健全低收入人群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文件,重点关注有失业人员、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家庭,对新发现的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纳入,对已化解风险的对象,及时调整帮扶政策,实现进退有序,确保不漏一户,不掉一人。

 (二)健全长效机制。健全低收入人群动态监测帮扶长效机制,及时预警、动态监测、精准帮扶、逐一销号。依托低收入人群大数据监测平台,进一步完善监测对象基础数据库,统筹利用信息资源,避免重复填表报数采集信息。按照

 统一安排,开展集中排查,防止层层加码,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严格督导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创新完善工作方式,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低收入人群帮扶不到位的,严肃处理,追究问责。将低收入人群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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