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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监管工作计划13篇【完整版】

2023-11-22 08:30:27

监管工作计划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卫生院:为加强我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村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管工作计划13篇,供大家参考。

监管工作计划13篇

监管工作计划篇1

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卫生院:

为加强我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村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莆食药监餐服99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为主线,坚持强化监管与积极指导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责任,严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

二、职责分工

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是指城市郊区及农村地区家庭或者单位因婚丧嫁娶、节庆聚会、乔迁贺喜等事由举办的非经营性自办宴席,其日常监管的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做好本辖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信息汇总,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以及流动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现场指导以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以及流动厨师的建档与管理,承担本辖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乡镇(街道)卫生院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协管员兼任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餐饮活动食品安全备案及检查指导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申报备案。应对5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进行申报和登记备案管理。聚餐活动举办者或厨师应于活动举办前5个工作日内填写《涵江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申报表》(详见附件1),将聚餐活动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原料来源和菜肴清单等内容提前报告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协管员接到报告后,应对聚餐场所卫生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认真填写《涵江区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2),详细记录现场检查情况,提出餐饮食品安全指导意见,与集体聚餐活动承办人和厨师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3),并及时报告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的单位。

(二)现场指导。对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应由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必要时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100人以上的聚餐活动,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必要时由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重点督促和指导聚餐活动举办者和厨师做好自办宴席使用的刀、砧板、桶、筐、抹布、锅碗瓢盆等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聚餐活动举办场所和加工场所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施;食品原料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并索取对方销售凭据,以备查验;加工用容器、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分开,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应烧熟煮透;不具备凉菜制作条件的,不得制作凉菜等。对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要督促和指导聚餐活动举办者或者厨师对每餐次的食品成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并放置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做好留样记录。

(三)监督检查。重点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加工场所的周边环境、卫生条件、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厨师健康状况、餐饮具洗消、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等感官性状异常、“三无”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禁采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采购外卖熟食必须查验熟食制作时间及保质期限、保存条件等,包装运输要符合卫生要求,食用装盘前应重新加工烧熟煮透,拼制装盘要注意规范操作,防止污染。

(四)建档培训。各地要会同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对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流动厨师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必要时可上报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安排开展专题培训或选派业务骨干对口培训,努力提升农村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要组织农村流动厨师参加岗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进行健康体检。同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从业期间专题培训,努力强化其从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

(五)事故报告。发现农村集体聚餐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其他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时,聚餐举办者和厨师或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要按照《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涵江分局一般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处理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对发生食物中毒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应急管理。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对处置、责任分工、规范报告、调查处理程序,细化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指导,切实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保障,明确责任。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厨师是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聚餐活动举办前应主动向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申报,并接受协管员或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督和指导。乡镇政府对农村集体聚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总责,要督促村委会将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申报备案管理制度列为村规民约,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落实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贯,营造氛围。要通过常态化、多样化、通俗化的方式,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的宣传教育,深入农村宣传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和现场指导的重要意义,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教育聚餐活动承办者和厨师守法诚信操作,引导广大农村群众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科学安全地举办聚餐活动。同时,要加强对基层食品安全监督人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的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指导水平。

(四)举报投诉,畅通渠道。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核实查处投诉举报线索,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监管工作计划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重要文件计划精神,结合镇政府要求,积极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活动,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落实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食品卫生知识“五进”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健康意识,努力营造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强信息员与群众间的联系沟通,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二)加强日常监管。重点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以及网格辖区内市场和餐饮耽误的监督管理、自办宴席登记,把日常监管落到实处,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良好秩序。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责任意识和监管能力,确保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取得成效。

二、完善监管网络

村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抽调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并指导一级网格开展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的日常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在镇食安办指导协调下开展工作。

三、强化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监管网络、强化监管、签订年度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落实属地、行业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时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落实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加强工作巡查和信息收集、报送,抓好食品安全宣教工作,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直接责任人的意识,切实提高公众认知水平。

3、严格考核奖惩。坚决执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并给予其包片责任人以适当的经济处罚。

监管工作计划篇3

为了加强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政行为,增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时效性,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计划编制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发展理念统领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研究制定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通过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不断加大安全投入,改进生产设备设施,改善作业环境,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自主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的工作目标。

(三)主要任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检查),联合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检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二、安全监察工作日估算

(一)概念及工作日量化:监察(检查)工作日+其他监察工作日+非监察工作日=法定工作日1.法定工作日估算365天-11天(法定节假日)-104天(双休日)=250天2.总法定工作日估算250×4(安监所目前现有的工作人员数)-4人年休假共30天=970天3.监察(检查)工作日估算150天4.其他监察工作日估算455天5.非监察工作日估算365天

(二)安全监察(检查)预计共占用工作日150天,以2-3名工作人员每天检查1家测算,150天监察(检查)工作日(包括部分企业复查)可以安排70家/次企业左右。

(三)其他监察工作预计共占用工作日455天,包括:

1.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180天;

2.实施行政许可30天;

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15天;

4.安全生产举报查处10天;

5.参与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30天;

6.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40天;

7.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15天;

8.开展机动监察20天;

9.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55天;

10.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管理工作任务60天。

(四)非监察工作日预计共占用工作日365天,包括:

1.机关值班50天;

2.安委会办公室事务30天;

3.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等共计160天;

4.病假、事假20天;

5.检查指导下级安全协管员工作40天;

6.参加党群活动和街道中心工作65天。

  二、直接监管生产经营单位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6家。

(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长期经营户6家。

(三)非煤矿山企业2家。以上企业具体名称见附录。

  三、安全监管执法有关事项

(一)执法检查事项。根据我街道安全生产特点,确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企业、特种设备使用企业、重点消防隐患企业、食品加工单位和20xx年度工伤事故多发企业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监察检查对象,依据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第八条第一、三、五、六、十五、十六项规定内容开展执法检查。即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的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实施和备案情况。详见岳林街道20xx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表。

(二)行政许可事项。协助市安监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有需要街道安监所配合的事项。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事项。开展企业负责人、安管员培训复训,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教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周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广大市民和群众的生产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四)综合监管事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根据职责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安全。

(五)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安监部门规定的工作事项。积极完成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任务。

  五、安全监察(检查)分类

(一)企业用电安全检查;

(二)企业消防安全检查;

(三)机械防护罩专项检查;

(四)矿山安全检查;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

(六)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检查;

(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

(八)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取证情况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安监所人员要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对列入计划的监管对象必须检查到位,不得缺位。同时,要根据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细化月度工作计划,明确当月要检查的监管对象和具体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对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覆盖一次,其他直接分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两年覆盖一次。

(二)总结评估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年底,安监所要对执行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及时发现问题,查漏补缺,以便进一步完善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促进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监管工作计划篇4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计划任务,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将我镇20xx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下达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保障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依法科学监管,以民为本,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工作目标,强化监测监控,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依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目标任务

1、成立镇覆盖全镇的农产品质量监管、检测队伍,建立落实镇街专管员3人,检测人员3人,村级协管员52人。

2、完成生产基地农产品定量检测64个批次,确保生产基地农产品检测合格率98%以上。监督检测不合格农产品处置率100%。

3、不合格农业投入品查处率100%。

4、“三品”基地产地和产品复查换证、续展认证和保持认证率100%。

5、完成生产基地农产品快速定性监测6个批次。

6、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三、工作重点

1、健全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落实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能室和专职农产品监管人员,加强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室建设,完善检测室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配备相应检验检测人员。

2、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以科技成果转化、全程标准化为重点,建立完善农产品全程标准化生产体系和全程标准化质量控制体系,按照“集成一套生产标准,编制一本操作手册,实施一批关键技术,建立一批管理制度,创建一个追溯平台”的要求,开展全程标准化生产建设。

3、强化“三品一标”建设管理。现代农业园区的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精品园应100%取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鼓励主要农产品达到绿色食品认证标准。开展对“三品”基地的规范化指导与监管工作,严格证后监管,规范“三品”农产品的用标行为。

4、强化产地准出管理。完善提升农产品基地快速检测点和追溯示范点管理,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准出管理制度,加大生产环节追溯工作实施力度,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管理模式。

5、完成农产品质量监督监测和农业投入品监测。按年度制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计划,开展生产基地农产品和生产经营单位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监测工作。积极配合完成省、市对我区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的例行抽检工作。

6、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巩固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以打击蔬菜、水果生产中使用禁限用农药,水产养殖中使用禁限用渔药、人用药及销售假劣农资等专项治理。突出对生产源头投入品的监管,突出对生产基地生产过程的监管,加大对生产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办力度。

7、抓好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围绕“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传统节日及重大活动事项,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落实人员,加强值守,明确责任,开展节前专项检查,及时整改质量安全隐患。

8、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检查监管执行情况,坚决消灭监管盲区。落实“三品”农产品证后监管工作要求,强化生产者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强化生产基地质量安全执行情况监管。按谁主管,谁负责的监管职责,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9、加强宣传培训。多渠道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开展对生产主体、“三品”基地内检员、追溯管理员、监管人员和检测人员的培训。

监管工作计划篇5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结合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的实施意见》要求,北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关于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的开展。

本次试点工作以“创新社会管理”为手段,以“积极改善民生”为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加强社会监督。

通过整合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规范制度建设,加强日常指导,健全群众监督网络。

二是开展农产品标识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通过制作产地身份标识,规范标识管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链条。

三是探索建立食品生产企业全程监管工作新模式。

通过完善监督抽样方式,使监管工作覆盖原辅料、成品和市场成品,提升地产食品质量。

四是规范“放心店”管理,扎实推进“千万”工程。

将我区100多家加贝“放心店”纳入食品电子监管,健全奖惩机制,提升“放心店”的示范效果。

五是推广豆类制品冷链运输及销售。

在柴桥菜市场、星阳菜场、大型超市配备豆制品冷链销售柜台,在豆制品市场流通企业配备冷链车,提升豆制品安全水平。

六是推进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积极探索餐饮监管新模式。

依托信息化手段,通过卫生监督执法网格化管理,落实监管责任,提高执法效率。试点工作分为准备、实施和验收三个阶段,自11月开始,到年6月结束。

监管工作计划篇6

我们要继续围绕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以信用监管为基础,重点和分类监管为补充,“双随机、一公开”为主要监管方式,坚守安全底线,立足完善提升,努力营造宽松便捷、公平竞争、安全放心、开放共享的优良市场环境。

(一)以意识形态统领市场监管工作,围绕全年目标任务,为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做好监管工作。

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统领,将意识形态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围绕全年重点目标任务,实行“1+6+n监管服务机制”和“四步工作法”,突出对重点领域和易发生安全问题的方面进行监管,重点保障“一老一小”。继续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引导学校食堂和规模以上餐饮实施“明厨亮灶”,并在各校园食堂逐步推行配餐制,结合远程视频监管平台,形成互联网+新型监管机制。加强重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抽验。突出加大对疫苗质量的安全监管,抓好血液制品、麻精药品等高风险产品监管,及时高效化解苗头性、系统性风险,高压严打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并切实加大移送力度。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溯源工程体系建设,同时积极推进完善食品快检体系建设,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切实加大“你点我检”活动范围,提升抽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不断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快速检测体系的“双体系”建设。

(二)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进一步服务和保障企业,促进地区经济高速发展。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宣传推广“全程电子化”、“全链通”及“不见面”审批,进一步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化程度。积极扶持规模企业争创全国、省市级名牌产品和商标,拟指导申报马德里商标3件,国家地理标志商标4件,省级以上两化融合贯标企业4家,进一步扩大我区企业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强化质量提升和标准引领工作,继续推进马庄村乡村振兴项目、佳顺水产养殖合作社项目、潘安湖香包文化项目等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和省级地方标准项目申报。我们还将集中全局力量,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区、知识产权强区(县)、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区域试点示范区“三区同创”,将我区的市场监管水平再提高一个台阶。

(三)以安全保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市场经济秩序整顿治理,营造规范有序、安全放心的市场经营环境。

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逐步实现区域内市场经营主体负面清单告知制和诚信经营承诺制全覆盖,切实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建立健全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市场准入、监督的安全保障机制,依托网格化监管,协调属地和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全过程的协调联动监管,构成防范严密的市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要以安全巡查为抓手,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摸清底数,健全监察数据库,扎实开展化工和危化等重点行业,气瓶、电梯、压力容器、景区游乐设施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要建立和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安委会作用,并联合镇村两级,深化落实安全培训工程,不断增强特设监管的风险排查和处置能力。同时要依托特种设备监管平台,采取邀请专家或与技术检测机构合作等方式,加强技术性和信息化监管,借力、借智提升我局的技术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目标,营造诚实履约、互利共赢的市场信用环境。

要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应用。并根据企业风险等级及企业信用管理情况,推行企业分类监管。要进一步推进智慧监管和体系建设。注重将电子监管平台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相结合,建立完善电子追溯系统、远程视频监管系统和快速检测系统三大系统,提高非现场监管效能。要以“企业分类监管”为切入点,以信用数据平台为基础,大力推行企业年报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把企业信用建设作为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努力营造我区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信守约的市场信用环境。

监管工作计划篇7

(一)聚焦重点和热点,不断提升监督抽查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作用

xx年,市区两级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179类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截至xx年1月10日,已完成158类产品的抽查,共抽查产品5593批次,合格4779批次,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5.4%,其中,市级监督抽查5103批次,合格4350批次,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5.2%;区级监督抽查490批次,合格429批次,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7.6%。上海生产企业的产品3804批次,合格3307批次,平均抽样合格率是86.9%;外省市生产企业的产品1749批次,合格1437批次,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2.2%;进口产品40批次,合格35批次,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7.5%。上海生产企业产品高于全市平均抽样合格率1.5个百分点。

1至3季度,国家监督抽查涉及本市630家企业生产的72类739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8.0%,较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5.4个百分点。

xx年的监督抽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突出重点,保障安全。

——加大民生产品的抽查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产品作为监督抽查重点。全年共抽查民生相关产品129类,占到抽查产品总类别的72%。其中抽查家用电气类产品40类,抽查装饰装修家居产品20类,抽查纺织服装鞋类产品15类,抽查妇女儿童学生用品14类,抽查交通工具、燃油燃气、信息通信及其他日用消费品40类。

——开展世博相关产品的抽查,保障世博筹办有序进行。xx年是上海世博会筹备的关键年。为保障世博筹备工作有序进行,一方面,对世博特许产品、世博相关读物印刷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另一方面,配合世博场馆建设,加大对本市生产、销售的建筑装饰材料和与生产安全密切相关的安全防护用品的抽查力度,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向世博局进行通报。共抽查世博相关产品574批次,合格468批次,不合格105批次,另有1批次产品因未按规定取得3c认证直接进行执法查处。

——加强节能环保相关产品抽查,服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大对空调等耗能产品、节能灯具、节水型器具、以及建筑节能产品列的监督抽查力度,特别是对15类列入国家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的14类262批次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结合沪iv汽柴油新标准实施,硫含量等环保指标要求大幅提高的情况,及时对沪iv汽柴油开展的监督抽查,共抽查161个样品,涵盖了上海主要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以及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及其他社会加油站。此外,还对水嘴、给排水管、坐便器、中空玻璃等涉及节水、节能的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以及塑料购物袋等涉及环保的产品开展了抽查。服务了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及时部署甲流防控用品抽查,全力支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xx年出现甲型h1n1型流感病例后,我局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流感疫情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包括一次性湿巾、消毒液、洗手液等在内的甲流防控用品开展抽查。四季度根据防控形势需要,再次紧急行动,对口罩、洗护用品等相关产品开展了抽查。共抽查甲流防控相关产品17类350批次,有力保障了流感防控产品的质量安全。

——扩内需,促增长,积极开展“家电下乡”等产品的专项抽查。及时下发《关于加强本市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工作。共对7类19家“家电下乡”产品中标生产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对在生产的13家企业的中标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确保质量问题早发现,早解决。此外对于以旧换新、节能惠民等其他保增长措施涉及到的相关产品也开展了监督抽查,为市政府出台空调补贴政策提供依据。

2、注重时令,引导消费。根据一年不同时令的消费热点,对于春耕使用的化肥、农用薄膜等农用产品,空调、太阳镜、灭蚊器具、卫生杀虫用品等夏令产品,室内取暖器、冬装等冬令产品,书包、文具等秋季入学前的学生用品,以及节日用品和节日热销产品,及时开展监督抽查并公告抽查结果,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及时准确的消费参考,充分发挥监督抽查引导消费的作用。

3、统筹安排,提高成效。一是进行企业调查摸底,在开展抽查前进行生产企业和市场主流品牌调查摸底,扩大抽查的覆盖面;二是对近两年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开展跟踪抽查,抓住监管重点,合理分配监管资源;三是对于本市企业生产的重点产品扩大覆盖面,掌握该类产品的质量状况,不断完善从源头抓质量机制。

4、增强透明,提升权威。对于监督抽查结果,加大公告、增强透明力度。xx年已经公告了120余类产品的抽查结果,相关公告工作仍在继续进行中。通过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在引导消费的同时,客观上促进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提高了监督抽查的权威性。

(二)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抽查工作基础性建设

进一步改革完善监督抽查等制度,切实加强监督抽查工作基础性建设。围绕当前形势,完善新时期监督抽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模式和新举措,切实加强基础性建设。

1、配合总局开展法律法规的制修订。落实总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监督抽查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积极参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参与总局“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的编制和修订,完善日用消费品、建材、农资等重点产品的抽查细则,以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监督抽查技术法规库。

2、完善我市监督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为使本市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更好地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现状,提高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技术规范》等规定进行修订,起草了《产品质量分类监督办法》初稿,积极探索产品质量分类监管模式。

(三)突出“三重一大”,实施集中整治

紧紧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大力打击无证产品。

1、结合社会关注热点,开展家具产品质量行业整治。针对家具甲醛释放量超标的行业热点问题,从今年5月起,对本市711家具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对企业进行了质量档案的建档及更新,并对其中256家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使用有证(生产许可证、3c强制性认证)人造板、木器漆;是否按标准组织生产;是否正确标附家具使用说明书等内容。对170家企业的170批次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3.5%。,抽查批次比xx年增加了3倍多,实物质量抽样的不合格率降低了20个百分点。同时,为了强化行业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对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告的同时向有关地方政府进行了通报,强化综合监管和社会监督力度;由区、县质量技监局开展后处理及技术帮扶工作;联合有关行业协会进行质量分析,帮促家具生产企业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和产品质量水平。近150家家具生产企业自愿签订了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2、结合区域经济特点,组织开展区域产品质量整治。为了解决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时消除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组织奉贤、青浦、金山、南汇、松江、崇明、嘉定、闵行等区、县局,对内外墙涂料、电线电缆、烧结砖、床上用品等产品开展了区域整治工作。涉及内外墙涂料生产企业58家,电线电缆生产企业84家,床上用品生产企业9家,烧结砖生产企业18家。对这些企业进行企业质量档案的建立和更新,摸清企业质量状况,并对其中134家企业的185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167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0.3%,其中,连续几年整治的产品中,南汇区的电线电缆抽样合格率比xx年提高了4.3个百分点,崇明县的烧结砖抽样合格率提高了9.7个百分点,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区域整治,对提高区域产品质量,规范行业,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3、针对质量整治难点,组织开展问题企企业重点监管。根据《上海市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组织浦东、奉贤、青浦、金山、闵行、嘉定、南汇、松江、崇明、卢湾、静安等12个区县局,对在近2年中产品经各级监督抽查2次以上(含2次)不合格或质量投诉多的58家区(县)属中小企业开展质量监管工作,加强监督力度,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质量法制意识,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通过企业质量监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52家企业在xx年监督抽查中产品全部合格。

(四)完善后处理机制,切实提高监督抽查有效性

xx年共对国抽、市抽和外省市移送的909家次生产、经销企业开展了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通过市和区、县两级质量技监部门的共同努力与密切协作,本市的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特别是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年度总完成率达92.1%。在完成后处理的生产企业中,复查率为87.6%,因企业注销、停业和转产未进行复查的占12.4%。

全年后处理工作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

1、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各项措施

一是建立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制度。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情况,及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形成合力,加强对相关产品的监管力度。如针对部分“家电下乡”产品能源效率等级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情况,及时向市商务委、市经信委进行通报,引起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加强家电下乡中标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监督;针对部分校服产品抽查中存在问题,以及校服产品通常由学校集体采购的特点,及时将校服产品的抽查情况向市教委进行通报,调动全社会力量,督促相关企业加强产品质量控制。

二是完善后处理逾期未改正企业公告制度。加大公告力度,对承诺停产、停业企业及其产品统一公告,并对其加强跟踪回访检查制度,及时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全年共发布4期公告,对53家因停业、停产、复查不合格等原因而未进行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企业进行了公告。

三是深化不合格产品退出制度。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太阳镜产品、液体加热器、电灭蚊器具产品实施强制收回,重点加强对连锁经营企业统一配送产品的清退,确保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

四是完善了后处理工作的评价机制。新增了生产企业后处理复查率这一评估指标,突出对本市生产企业整改有效性的评价,有效地促进了后处理实施部门加强后处理工作闭环。

2、组织质量帮扶,体现监督宗旨

对监督抽查发现的倾向性问题,组织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发挥质检机构专家技术优势为中小企业会诊,通过技术手段促进企业完善质量体系,重点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产品标准的宣贯,促进企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xx年市局共组织召开了灯具、小家电、自行车、儿童服装、床上用品、坐便器、家电产品质量能效专场等7类产品分析会,本市200余家的生产、销售企业代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通过召开质量分析会等服务,企业的整改积极性和整改实效明显提高。例如,自行车、儿童服装和床上用品这几类产品的复查率达90%以上,复查合格率100%;按摩器具、电热饼(袋)、室内加热器和电热毯等冬令小家电从xx年的平均抽样合格率73.7%上升到91.6%,产品质量状况有了明显好转。

3、深入研究规律,完善工作机制

针对近年来注册地与生产地分离的异地经营企业难以开展后处理等难点问题,组织区、县局成立课题组,研究探讨该类企业的后处理工作模式,制定了《上海市注册型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暂行规定》,有效地协调本市各区县之间以及本市与外省市质监部门之间的后处理工作,并强化了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为提高后处理工作有效性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五)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和后续监管

截止xx年12月,本市共有2414家企业获证,其中省级发证1472张。全年换/发证受理728家,其中省局审查428家,不合格64家。办理许可证名称变更47家,补领许可证证书13家,更正许可证证书48家,颁发许可证证书695张,其中省局发证305张。共对104家家企业做出不予许可决定,其中涉及省局发证的71家,注销了75家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受理319家企业的委托加工备案。通过严格审查发证,确保企业具备持续生产合格稳定产品的能力,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及管理水平。

全年许可证工作的主要做法如下:

1、推进信息公开,提高行政效率。按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八公开”,将行政许可事项、依据、实施单位、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标准、审批结果对外公开,在局受理大厅统一设立了许可证接待、受理窗口,按法定程序和期限组织对申请企业审查,及时上报材料,做到严格受理、严格审查、严格监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申报企业坚决不予受理,严格控制高耗能、高耗材、高污染项目的重复建设,切实贯彻国家产业政策。

积极配合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5月1日起率先在浦东、奉贤试行受理试点工作,大大方便了企业申请;缩短行政许可时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线电缆等14类省级发证产品发证时限由法定60个工作日压缩到50个工作日,提高了行政效率。

2、严格检验管理,规范许可审查。为保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质量,加强对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申报工作,有效发挥我市产品检验资源,形成科学合理的布置格局,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上海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机构申报及管理办法》(讨论稿);加强与检验机构的沟通交流,组织机构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产品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机构积极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推荐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

进一步规范许可证审查工作,正着手起草《生产许可证审查员管理办法》和《实地核查工作规范》,逐步建立审查制度,规范审查行为。

3、开展质量分析,促进节能减排。在组织开展涉及民生安全的电线电缆、钢筋等行业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电线电缆、眼镜、建筑外窗、钢筋等主要许可证产品的质量状况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形成质量状况分析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建议,以达到“整顿一个行业、理清一个行业质量状况、提高一个行业质量水平”的目的,为全市质量状况分析奠定了基础。

积极贯彻国家产业政策,颁发《关于加强本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落实节能减排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生产和使用过程中高耗能或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有23类,严把受理审查关,加强获证企业后续监管,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工艺。据不完全统计,截止xx年本市淘汰钢铁、水泥等落后生产能力25万吨,实现节电154700万度,节约标准煤38.9万吨,减少粉尘排放67.5万吨、减少粉尘、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排放66.15万吨。

4、加强业务培训,做好政策宣贯。从3月到4月,由市许可办对新修订的验配眼镜、建筑外窗、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泵、电焊条、建筑防水卷材、电热毯、助力车、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等14类省级发证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进行了全面宣贯,900多家许可证企业、行业审查员及19个区、县局许可证监管队伍共120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为14类省级发证产品的换发证及证后监管等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5、强化证后监管,提高工作实效。采取监督审查、日常巡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多种措施,强化证后监督,督促企业持续稳定地保持必备生产条件,确保许可证工作的有效性:

(1)围绕人民币伪钞鉴别仪、助力车、电热毯、钢筋等社会关注度高、面广量大、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产品,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2)组织区、县局有序开展年度监督检查,共完成1983家获证企业的年审及200多家企业的实地核查。19个区县都能在监管中积极向企业宣传许可证法律法规,增强了企业的质量法制意识,规范了企业证后生产、经营活动。初步建立了辖区监管责任制,基本上做到了获证企业监管全覆盖。

(3)各个区、县局各显证后监管特色。奉贤、南汇、宝山、闵行、嘉定、浦东等局针对人手少、企业多、分布区域广、产品种类多等现状,充分发挥区局派出机构的作用,科所联动,出色地完成了许可证年审、证后监管工作;静安、黄浦等根据中心城区的特点对验配眼镜行业进行了重点监管,普陀建立了行业专家队伍并进行动态调整,做到主要行业至少配备一名专家。这些专家在企业采标、技术改进、问题分析等方面都提供了宝贵的专业意见,有效提高了监管水平;徐汇、金山、宝山、奉贤等区县结合区内实际情况,开展许可证年审网上预审方式,减少了企业往返奔波,方便了企业。浦东、闵行、普陀、宝山、奉贤、崇明等局突出监管重点,实行分类分级监管方式,提高了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加快企业质量档案建立,探索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机制建立

1、全力推进上海生产企业质量档案的建立。我局实现了企业代码信息库有关数据与企业质量档案的实时交换,在原有3531家上海生产企业已建立企业质量档案的基础上,完成了近3400家已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xx认证、家电下乡等生产企业的建档工作,其中青浦、浦东、崇明、黄浦、闵行等区县局实现了生产许可证和xx认证获证企业100%建档。

2、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处置机制。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市区联动、分级响应,快速反应、处置有力,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防治结合、长效监管的原则,制定了《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我市质检机构的布局,初步建立以质检机构专家为主的突发事件应急专家库,作为应急预案的有效技术支撑。

3、组建和运作产品质量风险研究中心。经过多部门的积极筹备,xx年7月,正式批准成立了“上海市产品质量安全评估研究中心”。目前,中心积极推进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基础性课题研究。已完成包括美国、日本、德国等主要发达国家及主要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风险评估实施状况、典型案例的研究;对国内大部分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实施现状进行了分析和研究,编辑出版了三期《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参考》,收集了国内有关发布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相关网站几十个、网页近百个,明确了包含网站信息、实验室检测信息、监督抽查信息、投诉举报信息等在内的信息源,初步建立了信息收集、筛选、过滤的情报采集系统。

(七)加强检验检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产品质量监督技术保障能力

1、围绕技术保障,加强质检机构的监管。加强对本市依法设置和授权质检机构的资质认定(审查认可/验收)和监督管理。完善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体系,新增防雷产品、气体化工产品等2家质检站,对33家本市质检机构进行到期复评审和8家质检机构进行扩项评审;促进质检机构能级的提升,新增国家级质检中心3家;组织对质检机构的监督检查,推进质检机构规范管理;加强质检机构行风建设,向全市质检机构印发了《关于推进质检机构行风建设的通知》,规范质检机构检验行为;组织质检机构为世博建设做好检验技术保障工作,参与世博卡、led产品的环境试验,承担混合型车辆的电磁兼容试验,做好青草沙水源地工程供水管道的检测等。

2、以提高能力为重点,严格安检机构的准入管理。组织启动了全市80余家安检机构的资格许可复评审工作,完成了5家机动车安检机构的搬迁评审工作。贯彻落实《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新标准实施工作,确保安检机构能够及时按照新标准开展工作。组织专家完成了安检机构检测能力对比方法初稿的制定,以通过能力比对推进全市安检机构共同提高检测能力,解决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能力的差异性问题。配合总局做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制修订工作,承担并完成了《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设置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制定。组织了对安检机构技术人员和审查员的考核,加强队伍建设。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修订本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的书面意见按会办要求进行了调研和答复。积极推进机动车安检机构行风建设,加强对安检机构的监管力度,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行为,推进安检机构的行风建设,改善行业风貌。

监管工作计划篇8

紧紧围绕“决战决胜达小康”主旋律,以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抓手,履职尽责、担当奉献,全力以赴提升质量、优化环境、促进发展、规范竞争、守住底线。

(一)强化服务保障。

深化质量提升行动。聚焦提升市场主体内生动力,认真落实《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引导企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开展管理体系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和服务认证,督促企业严格依照认证目录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推进质量整治行动。全面整治危化品、危化品包装及容器生产企业以及烟花爆竹、防爆电气生产销售企业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从严从实、从紧从快化解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多方面考虑、多举措发力,跟踪监控现有发明专利,保持存量;激励高企新增发明专利,创造增量;利用平台引培发明专利,增加总量,力争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等指标有所突破。发挥标准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开展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着力提升标准水平、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确保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保障食品安全。

聚焦食品生产、流通、经营环节,常态化开展米面油、肉蛋奶等重点品种和学校、食堂、乡村等重点区域检查,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底线,筑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制度机制防线。组织精准抽样,提高抽检命中率,并围绕抽检不合格率背后暴露出的问题,有的放矢开展监管、堵塞漏洞。

(三)保障药品安全。

把无照、无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列为防控重点,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取缔。开展疫苗、执业药师挂证、违规网络销售药械、违规使用化妆品原料等问题专项整治,净化药品生产经营秩序。

(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

开展智能化规范化监管,运用技术手段提高监管精度。开展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排查率、事前处置率和整改率达到100%。完善应急预案、优化应急队伍,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五)优化营商环境。

进一步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减少提交材料、简化审批环节,提升便利化水平。

(六)规范市场秩序。

纵深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互联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和信用监管。突出价格监管、网络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和不正当竞争监管。

(七)强化监管保障。

强化平台应用,积极推动地理空间可视监管、分级分类靶向监管、依法依规综合监管、高效便捷移动监管、社会共治协同监管、大数据智能化监管等监管方式和系统功能有机融合。

监管工作计划篇9

食品企业工作一是要紧紧围绕上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抓好全县的食品安全工作,同时为服务地方经济,做出贡献。

一、实现一个目标

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目标:一是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二是坚决遏制一般性食品事件;三是确保取证产品和企业不出问题,努力实现不死人、不中毒,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

二、加大“二个力度”

一是根据市局抽查计划对食品的抽查的力度;二是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力度。

三、注重“三个突破”

一是全县茶叶小企业小作坊转化模式工作要有新的突破。现在县委、县政府对此项工作特别重视,并特别安排了调研工作,到,该项工作要有一个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一个成效。

二是食品质量信用体系试点特色工作要有一个新的突破。对此项工作的打算是将此项工作着重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专项汇报,并向全县推广,有示范、有影响地工作。

三是基础性工作要有新的突破,进行一步完善食品企业档案,根据abcd分级管理的要求,加强对食品企业的巡查,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

四、努力完成经济目标考核任务

一是从监督中创造经济效益;二是从服务中创造经济效益;三是从监督和服务中创造一定的社会效益。

五、提高自我的政治素质和业力素质

六、落实“四个一”

一是加强宣传工作,每人写出一篇有实际内容、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文章或在《江西日报》、《中国质量报》等报刊登载的稿件。解决埋头工作,不注重宣传的不良习惯;

二是每人挂靠一个企业进行帮助指导,确保生产条件的具备并获得生产许可证,解决帮扶企业空对空的不良现象;

三是要创一项特色工作。这个特色工作要在全省、全市有影响、有示范、有推广价值,解决食品安全工作无特色、无典型的被动局面;

四是在巡查回访中要向市局稽查支队或县局稽查大队提供一个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制假造假大案线索进行查处,遏制和震慑食品企业制假行为,解决食品生产企业回访巡查走过场的工作态度。

监管工作计划篇10

为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保障我市电梯的使用安全,避免和减少电梯事故、故障的发生,为人民群众营造平安、和谐的电梯乘坐环境。现按照《20xx年度全省在用电梯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计划》的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随着我市在用电梯数量逐年增加,电梯安全使用问题愈发重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在用电梯质量安全监督普查工作,着力推进解决电梯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促进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及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各环节工作责任落实,提升我市电梯安全监管水平,保障我市电梯的运行与使用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监察工作。检查电梯使用单位是否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员或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是否建立电梯设备档案,档案资料自否齐全,重点检查电梯使用单位维保情况和定期监检情况;

对电梯使用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二)加强电梯安装、维保单位安全监察工作。电梯安装资质是否合格;

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是否对持证人员进行进行定期培训。

(三)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工作。在有关部门确认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井道、地基等结构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要求的前提下,严格实施监督检验,并做好相关使用登记工作。

(四)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责任者的约谈工作和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树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明确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三、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及各市场监管所要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落实到工作中,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二)细化方案措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及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落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办法》,对辖区内的在用电梯进行安全监管,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实招实策,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安全投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运营,绝不能带病生产和运营。

(三)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强化责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及各市场监管所要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高重视,做到不整改不放过,不彻底不销号,重大问题挂牌督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实现闭环管理。

(五)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多样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监管工作计划篇11

20xx年,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战略部署,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要求,围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这一主线,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将风险防控理念贯穿工作始终,探索推行餐饮服务单位良好行为规范,切实保障市民饮食安全。

一、紧抓高风险业态,筑牢学生饮食安全保障网

(一)学校食堂。继续开展“四查”(学校自查、季度检查、飞行检查、督导检查),通过八项措施(制定检查计划、确定监管清单、督促学校自查、落实季度检查、实施飞行检查、检查结果公示、纳入年度考核),督促校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市局、各县区局分别制定20xx年学校检查计划,明确监管清单。

2.市局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继续对全市学校食堂进行公开评价。检查形式和检查内容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完善,由评价现场情况为主逐步向评价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为主,半年一次。评价结果在市局外网网站、社会媒体进行公示,并纳入年度考核。

3.各县区局将季度检查和飞行检查列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明确监管频次、重点和责任人,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其中,季度检查由日常监管机构实施,每季度至少一次,每学期开学之初开展全面检查,二、四季度开展重点检查;飞行检查由各县区局采用“双随机”方式开展,每年不少于两次。各项检查要督促校方健全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每月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自查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整改,并作好记录。自查情况在食堂餐厅醒目位置或学校网站公布。

4.各县区局季度检查、飞行检查情况要及时在市局外网网站进行公布,并于20xx年7月15日、20xx年1月15日前汇总公布半年及全年检查情况。

5.做好省局飞行检查、督导检查的迎查工作。

(二)校外托管场所。继续实施“登记管理、星级公示”,探索校外托管场所“微管理”,促进社会共治,严格落实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的食品安全首负责任和主体责任。

1.各县区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济食药监餐饮〔20xx〕109号)要求,进一步统一登记条件、内容和程序,统一监管手段和公示形式。

2.春、秋季开学10天内,各县区局对全市校外托管场所进行摸底,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登记和星级评定,评定结果在托管场所、学校门口和市局外网网站同时向社会公示。

3.各县区局对辖区托管场所落实季度检查制度,实行动态星级评定,动态评定结果及时录入校外托管场所公示系统并实时更新。

4.探索实施校外托管场所“微管理”。一是建立“监管群”,成员为监管人员和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以宣贯食品安全知识、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要求为主;二是建立“交流群”,成员主要为监管人员、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学生家长,开设监管动态、明厨亮灶等栏目,让学生家长随时了解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和监管情况,实时掌握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或者:市局开发独立的济南校外托管场所手机APP,实现上述功能)。每个县区至少选择10所学校周边校外托管场所较为集中的区域开展此项工作。

5.市局将对校外托管场所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日常监管情况进行随机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对县区局餐饮监管工作的考核。

(三)学校周边餐饮单位。进一步加大学校周边餐饮单位的整治力度,将学校门口周边500米范围内的餐饮单位视同学校食堂,开展季度检查,督促规范提升,严格量化分级,力争学校周边餐饮单位量化评定等级达到B级以上。市局将对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的整治情况进行随机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对县区局餐饮监管工作的考核。

二、突出风险防控,强化对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管

按照《济南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济食药监餐饮〔20xx〕64号)要求,落实“四查”制度,以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突破口,探索将风险分级管理与公开评价相结合,增强公开评价工作的针对性和公正性,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1.市局修订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公开评价方案和标准,突出风险管理理念。继续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公开评价,每年两次。

2.各县区局督促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落实自查制度,严格落实季度检查和飞行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以高风险场所为突破口,推行餐饮服务单位良好行为规范

以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单位、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场所为试点,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良好行为规范体系,规范经营行为。

1.市局以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加强调研,探索制定有关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良好行为规范标准,与县区局共同选择试点单位予以指导实施。全年至少选择1家学校食堂、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城市综合体开展良好行为规范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率先实施HACCP、ISO等先进管理方法和标准。

2.各县区局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餐饮服务单位良好行为规范建立、执行情况,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有条件的县区局可以先行先试,带头试点,力争每个县区至少1家餐饮服务单位开展良好行为规范试点工作。

四、多措并举,全面提升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水平

(一)推进城市综合体公开评价工作。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公开评价办法、标准进行修订,探索引进第三方机构,增强公开评价工作的公正性和社会影响力。

(二)开展小餐饮规范提升行动。《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省局也将制定《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市局、县区局要加强调研,摸清小餐饮底数,按照省局要求推进“六项标准”,即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票据留存、加工规范、场所清洁。各县区至少打造1个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

(三)持续推进示范创建。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安山东”、“食安济南”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示范创建,不断拓展创建范围和层次,突出各县区监管特色和亮点工作,力争做到“区区有亮点、县县有看点”。做好省局示范创建单位复查的迎查工作。

(四)推进网格化监管。按照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做到“定格、定人、定责、定标”,监管机构、监管人员、检查信息上墙公示,推动监管“两责”落实。

(五)开展规范整治。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及其周边、旅游景点、车站码头为重点区域,以夏秋季、传统节日、中高考、开学前后为重点时段,以畜禽水产品为重点品种,开展重点规范和整治。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对高风险单位、品种的监督抽检力度,加大对问题产品的查处及追溯力度。

(六)促进社会共治。引导社会多元参与,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规范化建设,加强与教育、商务、旅游、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餐饮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监管工作计划篇12

根据市商务会议及有关文件指导精神,结全我市实际情况,市商务局在市委市府的关心指导下,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坚持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相统一,全面推进和完善市场规范管理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开展红盾护农工作

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严把主体资格准入关;积极推进农资经营者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制度;加强对农资市场检查和督察工作;建立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防范机制。继续加大农资监管“五项举措”的工作落实力度。

二、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抓好节日期间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猪肉市场质量安全监管。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落实亮证亮照和挂牌经营制度。全面推进“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协议准入”制度。加大猪肉市场打击力度。

强化粮食市场监管:依法审核粮食收购主体资格。加强对粮食收购行为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各种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倒卖陈化粮的不法行为。

三、认真做好市场巡查工作

继续实行“三查一督办”制度,狠抓市场巡查制度落实工作。继续推行市场监管网格化监管模式,推行菜单式的巡查记录,继续做好商务系统《市场监管》中的“市场巡查”、“市场备案登记”的录入工作。

四、继续强化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

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市场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市场消防安全设施,配合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加强集贸市场安全检查,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做好防风、防雪、防火工作。

五、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以创建为载体,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经营户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自觉地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和净化经营环境,做到依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引导市场开办单位加强自律管理,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六、继续推行网上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按照市局市管目标考核规定,对照标准,严格评定程序,对辖区内的市场准确把握每项数据和信息,进一步加强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监管工作计划篇13

为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职责,促进食品安全、职业病危害、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形势的稳步好转,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履行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为主线,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业病防治和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为重点,以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基础,加大部门协调与合作,努力推进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各项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是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和事故督查工作。二是切实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公共场所和消毒、涉水产品卫生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打击无证行医,查处采供血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和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三、工作计划

(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

1、食品安全法规宣传工作。在3.15、6.1、9.1前后,通过电视、报纸、网站或集中开展法规咨询和法规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引导广大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

2、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制订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并督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召开1次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办公室成员和联络员全体会议,召开4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会议,组织开展2次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开展1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开展2次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召集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理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长效机制。

(二)卫生监督重点工作

1、职业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开展情况。以涉铅企业为重点,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督促用人单位全面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协助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督促建设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

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或备案工作。

(3)职业卫生技术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并协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机构资质。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职业卫生技术机构是否依法开展工作,所出具的技术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结论分析是否有针对性,有关档案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等。

(4)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管档案。

(5)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

2、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全县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监督内容: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从事放射诊疗业务的医疗卫生机构xx0%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检查相关医疗卫生机构X射线机使用及防护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应用质量)检测情况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3、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县自来水公司各水厂,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

(2)监督内容

①填写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县自来水公司、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信息档案。

②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市政供水单位,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制管水人员持健康证明情况,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制订落实情况,制水工艺情况,涉水产品情况等。

③督促疾控中心开展水质检测.对市政供水单位—县自来水公司的出厂水、末梢水在丰水期和枯水期分别检测2次,检测指标包括余氯、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浊度、pH。对辖区内3-5家乡镇水厂出厂水进行余氯(如为稳定性二氧化氯消毒则不测)、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浊度、pH检测。

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检查对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七类28种,以住宿场所、沐浴场所、游泳场所及美容美发场所为重点。

(2)监督内容

①填写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档案。

②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辖区内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商场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1次以上,查处违法行为。

③对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开展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

5、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

(2)监督内容

1、建立学校信息卡和档案。

2、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以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及饮用水水质情况为重点,加强辖区内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6、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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