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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密工作自查报告 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自查报告

2022-05-10 15:30:0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保密工作自查报告 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关于保密工作自查报告 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自查报告

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自查报告

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专项审查的通知》(怀国保8号)要求,我单位立即安排政务公开办负责同志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并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们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安全保密。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政府办公室成立了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由县编办下文批准设立,为正科级机构,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主要负责人,并高配一名副科级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

(二)完善审查机制。制定了《怀宁县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办法》(试行)、《怀宁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怀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怀宁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怀宁县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严格程序,落实责任。

对县政府、县政府办制发的文件,具体审查程序为:按“三原则”(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四是否”(是否涉及国家秘密、是否涉及商业秘密、是否涉及个人隐私、是否涉及敏感信息)以及如何公开、是否需要删减后公开等由文秘科进行初审,法制办、公开办、分管主任、主任逐级把关的保密审核机制。在保密审查过程中,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不明确的事项,应报有权限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遇有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拟公开事项,要与有关部门会商,涉及业务工作的,听取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和拟公开信息,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审核把关。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政务公开办对各乡镇、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要求整改。增强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意识。

二、政府信息公开网保密自查情况

对上网公开的政府信息,县政府办公室严格把关,做到该公开的一律公开,该保密的必须保密。首先保证县政府和政府办制发的涉密文件的保密性。同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谁

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并组织人员对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逐条进行检查,确保了上网信息的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坚决防止失泄密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

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服务型机关、责任型机关、法治型机关,维护公民环境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局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成立了以林献良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汕尾市外经贸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工

作,对拟公开的公文、信息是否涉密进行严格把关。目前,我局已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负其职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我局先后制定了《汕尾市外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汕尾市外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汕尾市外经贸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流程》、《汕尾市外经贸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决策内容、工作规程、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机构、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予以规范,并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参与公开的广泛性、公开形式的合法性,以及意见的听取、采纳等方面提出要求,为提高外经贸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奠定了基础。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我局又制定了《汕尾市外经贸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局办公室负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性及合法性分别进行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

三、主动公开、严格审查。

20xx年,我局主动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通过市政府户网站、市外经贸局门户网站(汕尾招商网)、《外经贸简报》、《对外贸易经济统计月报》、政务公开栏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及时全面、准确和真实的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凡通过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一律通过严格审查、及时登记,做到不迟报、不谎报、不瞒报和不漏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全年无一起瞒报、漏报及公布虚假信息、涉密事件发生。

四、再接再厉,开拓创新。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而又涉及面广的工作,我局虽然在此项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部分事项公开还不够及时,制度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健全,个别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等。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凡是需要公众知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都要纳入公开范围。加

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及时、全面地在网上进行公布,积极推进项目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完善公开载体建设、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健全配套制度,推动《条例》全面实施。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的协调运行。

(三)进一步加大保密宣传力度。全面把握《条例》中关于保密审查工作的要求,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作为外经贸业务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在推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中保密意识,进一步增强自觉执行保密法规、规定的自觉性。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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