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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某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及节后复工工作方案两份]

2022-03-15 00:32:34

某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及节后复工工作方案两份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市人社局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将我院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疫情严峻性、复杂性,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工作,按照属地原则,加强领导、建立预案,关注疫情变化,加强疾病宣传,及时启动预案,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二、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上级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河南医药技师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防控救治组、安全保障组、舆情导控宣传组、监督检查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工作职责负责全院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织制订疫情应急处理的政策和措施,制订应急预案;
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1.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xxx 副主任xxx 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主要负责疫情防控协调组织;
组织制定疫情应急处理的政策和措施,督促各部门按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
审议批准以领导小组名义提交、印发的各类文件;
负责向省人社厅、市人社局报送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2.防控救治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工作职责组织协调医疗机构制定救治方案,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指导全院各部门做好救治准备,落实救治物资储备,对全院各级各类群体进行救治知识培训;
负责疫情检测筛查、信息收集报送、防控宣传教育,根据要求开展疫情防控;
协助卫生疾控部门依法落实疫区封锁、现场控制、强制隔离等措施。

3.安全保障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工作职责密切关注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落实疫区封锁、现场控制、强制隔离等措施;
安排疫情处置所需经费,做好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疫情防控所需的医疗物资储备。

4.舆情导控宣传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控知识宣传;
加强疫情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
参与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普及;
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和网上舆情引导。

5.监督督查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工作职责负责对各部门防控措施落实的督导工作;
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加强健康教育 摸清寒假期间学生去向情况,做好学生防控工作;
做好学生参加实习(见习)登记管理工作;
针对外出旅游师生开展健康教育,向师生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做好防控工作;
对全院各级各类教职员工出行情况进行彻底摸排。

负责单位防控救治组 责任部门人事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各部门 (二)做好值班备勤 制定专项工作预案,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切实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负责单位安全保障组 责任部门总务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各部门 (三)加强监测筛查 做好寒假期间出省人员的统计报备,及时了解掌握师生假期动向;
建立武汉等疫区师生健康状况台账,逐一登记,不漏一人。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负责单位防控救治组 责任部门人事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后勤服务中心、各部门 (四)加强保障联动 根据防疫工作实际,做好专项预算,保障资金与相关设施设备及时到位;
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加强与省人社厅、市人社局以及其他疾控部门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加强联防联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

负责单位安全保障组 责任部门总务处、财务处、学生工作处、后勤服务中心、各部门 (五)切实做好开学前各项工作(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1.及时梳理完善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包括师生晨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制度等;
建立应急预案,保障及时响应实施。加强值班力量,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做到传染病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设置独立隔离空间和区域,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消毒剂、体温计等,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

负责单位防控救治组 责任部门总务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后勤服务中心、各部门 2.落实后勤和卫生设施保障。一是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
二是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
三是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
四是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加强用水防护,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

负责单位安全保障组 责任部门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 3.做好返校学生传染病筛查、隔离上报、日常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

负责单位防控救治组 责任部门总务处、学生工作处、各部门 4.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做好灭鼠、清除越冬蚊卵工作,推进办公室、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实训场等重点区域场所环境卫生改善,营造干净卫生环境。

负责单位安全保障组 责任部门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实训管理中心、各部门 (六)及时报送信息 各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自2021年1月29日起,各部门应每日及时将湖北籍学生和其他疫区学生情况、教职工情况以及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报院办公室。

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及节后复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全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及节后复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按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要求,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与处置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组织领导 县住建局成立县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为各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管办。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在建项目科学有序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与处置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做好全面排查。

项目复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工地的每个员工进行全面排查,每名员工要建立健康卡。对两周内有湖北等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在蓉员工,要求其暂不返回岗位,并督促其按要求自返大邑或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之日起,居家隔离或在工地开辟的专门宿舍观察隔离14天且无异常后,方可返岗。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的在蓉员工,应及时向企业报告,并联系疾控机构进行集中隔离。隔离期满无异常后方可返岗。员工所在单位应对上述人员建立名册,作专档管理。

(二)做好复工准备。

1.建立内部防控机制。

施工项目要制定复工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内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出入实名登记、体温监测等工作措施,明确疫情防控任务并分解到具体责任人。

2.做好施工现场防疫处置。

各项目施工现场要配备口罩、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及必要的药品等防疫物资,设置专用隔离室。做好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通风换气、定期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工地生活垃圾收运管理。

3.摸清人员详细情况。

各项目要排查开工储备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杜绝疫情的输入性、扩散性蔓延。

4.确保防疫物资到位。

各项目要保障防疫物品充足到位,项目应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

5.实行封闭式管理。

各项目施工现场要打围封闭,严格进、出场管理,实行实名制考勤。施工总承包企业牵头落实实名制管理,在市住建局“智慧工地”平台及时填报项目劳务分包企业信息,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住址等真实信息。

(三)做好复工后日常防控。

1.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工地食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2.做好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和防疫工作。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3.人员密集场所,员工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上下班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4.制定应急预案,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后,及时去县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项目方应立即按照县住建部门要求做好应急处置。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 或确诊的,项目应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疾病控制部门开展疫情防治。项目经疾病控制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

5.建立项目疫情每日报告制度,项目从复工之日起,实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零报送”机制,每日1600前向县住建局建管办报告当天疫情情况。

四、落实责任 为了扎实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建筑工地复工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一)县住建局。

负责全县建筑工地日常巡查和指导服务,督促各建筑工地做好复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牵头对建筑工地复工条件进行审核,按时汇总和报告全县在建工地疫情防控情况。

(二)县卫健局。

负责宣传普及卫生防疫知识,对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业务指导,对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复工条件进行审核。

(三)县公安局。

负责对建筑工地参建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妥善处理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涉及疫情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四)属地政府。

按照属地化原则,全面统筹辖区内联防联控工作,重点 对疫区来大邑人员进行摸排建档,对观察病例和确认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跟踪、隔离和观察措施。

(五)企业主体责任。

各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针对建筑工地农民工众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异地务工人员多的特点,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报住建部门审核备案。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要及早做好春节假期后疫情防控安排,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疫情防控负总责,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监理单位应对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凡是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岗及安全条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开工复工。

五、联防联控 县住建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与卫健、公安、镇(街道)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监督指导建筑工地施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留防控死角。

六、监督检查 各项目完成复工准备后向县住建局安全监督机构提交复工申请,经住建局会同卫生健康、公安、镇(街道)检查合格后方可动工建设。县住建局对全县各项目疫情防控及复工情况开展日常巡查及监督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故意错报、瞒报人员情况以及未经许可擅自开工的,将纳入 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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