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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审计报告14篇

2023-11-12 18:40:28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以“摸清家底,揭露问题,探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目的,对市中心医院、中医院、妇女儿童医院等8所市属公立医院2011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预算执行审计报告14篇,供大家参考。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14篇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篇1

以“摸清家底,揭露问题,探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目的,对市中心医院、中医院、妇女儿童医院等8所市属公立医院2011至20**年资产负债及运营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截至20**年末,8所公立医院资产总额87382万元,负债总额63610万元,净资产总额2377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8%;20**年收入75780万元,其中医疗收入72911万元、财政补助收入2537万元、其他收入332万元;支出76235万元,其中医疗业务成本支出62099万元、管理费用13793万元、其他支出343万元;当年亏损455万元,累计亏损6479万元。存在亏损严重、债务负担沉重、固定资产增减变化未进行账务处理、医院内控制度不健全和经营管理不完善等问题。市领导已对审计报告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审计建议,拿出扭亏增盈的具体措施。坚决做到新亏不增,老亏逐年压缩,整改结果报市政府专题研究。现卫生局已提交了整改报告,对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已进行了清产核资,对内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已着手建章立制,对实现扭亏增盈已初步制定了11项措施,整改工作全面开展。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篇2

(一)专项资金审计情况。为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20**年安排了城镇保障安居工程资金、住房公积金等6项专项资金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专项资金基本上能专款专用,资金管理较规范,产生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1、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截至20**年底,全市应缴公积金职工人数为31.13万人,实缴职工人数为24.5万人,覆盖率为78.7%,全市公积金缴存年末余额62.40亿元,公积金贷款年末余额42.50亿元,全市公积金资金结存22.0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15亿元。总的来看,市住房公积中心不断完善资金风险管控制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额稳步增长,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但仍存在以下不规范的问题。

(1)公积金归集不规范。一是部分个人账户公积金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等不符合规定。20**年,全市有270个单位1.57万人缴存基数大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或缴存比例高于12%。二是部分企业欠缴公积金。截止20**年末,全市有105家企业欠缴公积金,欠缴原因主要是企业经营亏损、资金困难。

(2)公积金资金管理欠规范。一是开设银行账户过多。20**年末在13个银行分别开设公积金活期账户27个,定期存单118份。二是个人账户重复汇缴。截止20**年末,全市有305名公积金交款人拥有2个以上汇缴账户,并重复汇缴。三是20**年的增值收益4529.62万元未上缴市财政用作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3)公积金发放贷款欠规范。一是违规向未达到首付比例的16名职工发放贷款337万元;二是对2名单缴职工超过上限多贷款4万元。

(4)公积金专项经费结余和手续费结余大。20**年末,历年信息化建设等专项资金结余1174.23万元;20**年度以前手续费结余643.02万元。

(二)“三公”经费审计情况。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公”经费的审计监督,一是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要求各部门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二是把“三公”经费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内容;三是对市直40个重点单位2013年度和20**年度“三公”经费进行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自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各单位总体上执行情况较好,“三公”经费的预算管理约束意识较强,“三公”经费管理效果较好。但也还存在下列问题:1.个别单位未落实公函接待及接待清单制度;2.个别单位从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中列支高档酒水,列支土特产等;3.个别单位实行按争取资金和创收的比例提取科室经费并包干使用的办法,导致“三公”经费开支把关不严;4.以会议、培训等其他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

针对“三公”经费方面存在的问题,市纪委主要领导分别约谈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要求严格整改。

(三)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总体情况较好,大多能自觉遵守财经法纪,但个别单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审计查处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的问题

(1)会计、出纳短少现金40.75万元。2010年至2013年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邓某等三人短少现金40.75万元。市审计局将邓某短少现金34.61万元的问题移送市纪委查处,同时责令办事处追回另两名职工短少的现金。

(2)财务管理混乱。一是单位的会计、出纳不相容职务由同一人担任,会计人员岗位变动,未按规定办妥交接手续,内部监督缺失。二是会计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缺乏必要的。会计知识和专业能力。三是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报账手续极不完备,部分报账单据无附件明细资料,或无经手人、证明人签字。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瞿海市长批示:“广州办事处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协助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追回流失资金。市政府办要加强对驻外地办事处的管理,督促其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内部管理”。

2、审计查处莽山国有林管局的问题

(1)2009年至2013年对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实行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费定额包干使用,经费支出控制不严,“三公”经费逐年增加。

(2)部分工程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一是2008年至2013年9个工程未经招标直接发包,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基建投资手续,合同价款657.55万元;二是44个项目没有经过工程预算评审,31个项目合同价款831.88万元,没有经过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而工程款则全部付清。

(3)多付工程款18.1万元。审计抽查一个已全部付完工程款59.57万元的项目,发现多付工程款18.1万元。审计要求该局对较大的工程项目送审,现已核减工程款70多万元。

(4)截留已代扣施工方建安综合税费85.25万元未上缴国库。

(5)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购置资产145.53万元。

(6)未经审批核销单位和个人的应收账款318.83万元,报损材料94.69万元,核销长期投资20万元。

(7)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报销的大额发票手续不完善,原始票据上无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没有购物清单,未注明实物的用途和去向,涉及金额74.46万元;二是单位内部往来不相符,相差63.3万元。

(8)二级单位存在的问题。一是莽山旅游公司将租金收入46.56万元未纳入法定账册,用于抵单位支出;二是莽山水电站应收未收漂流公司资源管理费50万元。

3、审计查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问题

(1)挪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365.89万元用于购买基金、理财产品或转成定期存款。一是2007年至2011年黄规主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978.60万元购买基金、理财产品或转成定期存款,从中牟利20.98万元;二是2011年4月至5月李永军违规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申购基金387.29万元,获得收益0.29万元,与本金同时归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

(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混乱。一是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支一个人负责,没有进行正规的会计核算;二是收取保证金不开具任何票据,未按规定标准征收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擅自少征收或不征收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三是缺少基本的内部牵制,银行专户转账用印鉴章均由出纳保管和使用,款项的存入和转出由一人操作,无人监督;四是未完整提供黄规主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资料,实收无法核实。

(3)财务收支存在的问题。一是2005年至2007年未经批准外出新疆等五地学习考察,报销费用11.06万元;二是2004年至2008年以劳动手册工本费的名义收取罚没收入79.16万元;三是2004年至2010年自立名目和超标准发放职工奖金补贴26.62万元。

上述(1)(2)的问题专题报告市政府,并移送市纪委依法处理。市长瞿海批示:“性质恶劣,严查彻处。市人社局务必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切实履职,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强资金管理,认真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20**年7月市纪委对黄规主进行立案查处后,移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20**年12月苏仙区人民法院判处黄规主犯挪用公款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篇3

(一)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各主管部门和核算中心要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加强内部控制和内审制度,切实提高预算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水平。

(二)强化财政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树立资金安全、规范管理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强化财政国库资金管理。加快构建财政资金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清理财政专户和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逐步将财政资金全面纳入国库统一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三)提高园区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健康有序发展。园区规划要有理有节,要根据资金状况、偿还能力、实际需求,有步骤、有规划地做好开发和建设工作,防止出现资金链断裂、重复建设和烂尾工程。加强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以及项目招投标、竣工决算等方面的规矩意识。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篇4

20**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财政收入稳中有增,各项支出得到了有效保障,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市级经济实现平稳运行。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普遍困难、有色金属价格持续低迷等诸多不利因素,财税部门扎实开展“稳增长保增收”活动,依法加强财税征管,财政综合实力稳中有增,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20**年度市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7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3.0%,比上年增加4.86亿元,增长7.0%;完成地方财政收入48.12亿元,为预算的93.5%,比上年增加3.35亿元,增长7.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1.1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0.75 %。

——全年实现收支平衡。20**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48.12亿元,返还性收入19.9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24亿元,上年结余2.34亿元,下级上解和调入资金3.05亿元,收入总计76.68亿元;20**年市级公共财政支出61.1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1.18亿元,上解支出0.54亿元,转贷市辖区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2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债券还本等支出1.58亿元,支出总计75.65亿元,年终滚存净结余1.03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13.38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11.2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15亿元。

——支出结构持续优化。调优支出结构,厉行勤俭节约,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市本级全年支出“三公”经费10703.05万元,比上年减少5553.21万元,下降34.16%,全年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与传媒、科学技术、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支出38.29亿元(含上级转移支付),占支出总额的62.65%,支持“民生100工程”、“三年城乡绿化攻坚”和“交通大建设”活动,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

——财政管理进一步加强。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将所有政府性收支全部纳入预算;二是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市财政公开20**年财政预算(草案),市直预算单位公开了20**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三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将部分单位2年以上未使用的存量资金3561万元收回重新安排;四是进一步清理财政专户和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合并11个财政专户,撤并预算单位银行账户83个,出台了《郴州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五是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试点,完成市林业专项资金等13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并根据评价结果取消绩效不佳的项目资金安排;六是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管,建立了嵌入财政管理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大投资评审监管力度。

但审计也发现,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仍存在一些违纪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需规范的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一是上级提前下达的补助收入2.89亿元未纳入年初预算;二是年初预算未全部落实到部门,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4.19亿元,编入各部门预算支出数为20.17亿元,年初预算编报到位率为45.65%,其余资金在年中落实到具体项目和部门;三是项目支出预算不细化,存在年初按照支出方向“打捆”,在年度执行中再进行分配的现象,如产业引导资金、绿城攻坚等专项资金在年初未细化,而是年中再具体分配。

2、收入质量有待提高。一是20**年税收比重较2013年税收比重有所下降。2013年市级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3.5%,20**年市级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2.3%,下降了1.2%;二是存在为完成收入任务采取非正常措施入库的现象,影响了财政收入质量。

3、市直预算单位“其他资金户”收支管理欠规范。为核算市直单位往来资金,市财政局开设了“其他资金户”。截至20**年底,“其他资金户”共有银行存款余额6.27亿元,其中存在非往来资金:一是上级转移专项资金。如苏仙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余额1.83亿元,市房产局廉租住房资金余额1.05亿元;二是单位基建资金。如市公安局基建资金专户资金余额3776.39万元,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基建专户资金余额1580万元;三是部分单位的非税收入。如市房产局收取的廉租配建资金,市公安局收取市保安公司的管理费;四是长期没有单位确认的资金。以上资金不是单位往来资金,这种核算方式影响财政收支的真实性,需清理规范。

4、两个园区财政未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规定。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公务卡改革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制度屏障。但截至20**年底,郴州市财政局出口加工区分局和郴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未按规定进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仍采取实拨方式,存在大量的现金支付行为。

5、政府性债务管理需进一步规范。一是市财政未按规定要求将财政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未对资金使用实施全程监管;二是债务资金仍未归口管理,存在多头举债、分散使用、财政兜底的问题;三是资金拨付没有严格按程序办理,资金安排未统一调度。

(二)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对市林业局、交通运输局、房产局、民政局和郴州技师学院20**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五个部门履行职责,预算管理总体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预算编制不规范。一是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上年度净结余未全额纳入年初预算,其中交通局2379.8万元,房产局570.06万元。二是预算编制不真实。市房产局年初预算上缴税款支出113.37万元,实际上不需支付。三是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市林业局编制预算时项目资金1267.48万元未安排具体的项目。

2、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一是基本支出超预算。由于年初公用经费预算标准偏低,一些刚性支出未安排预算,单位支出管理不严格等原因导致在执行时不同程度地存在超预算,市交通运输局等五个单位20**年基本支出超预算4956.59万元。二是项目支出未执行。市房产局年初编制绿城攻坚项目支出1540万元,实际未执行;市交通运输局年初预算100万元用于老办公楼改造及扶贫,实际用于老办公楼改造和扶贫36.58万元,其余63.42万元未执行,挪用于单位经费。三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市交通运输局挪用2012年以前的项目结余资金出借给安仁县交通局等8个单位,截至审计时未收回;市林业局20**年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23.08万元用于林业站站房改造和公用经费等。

3、核算不规范,影响财务决算的真实性。一是专项经费与基本公用经费混合核算,不利于监督。市林业局将应在项目中列支的专项工作经费与基本公用经费混在一起核算;市老龄委将项目资金与基本公用经费混合核算。二是会计核算不准确,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市民政局决算报表与年度会计报表反映20**年末结转与结余数不一致、往来账款余额不实;市林业局非税收入285.92万元未按规定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4、财务管理不到位,国有资产资金存在安全隐患。一是大量往来账款长期未清理。市林业局“其他应收款”和“对外投资”余额为3302.12万元,“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426.01万元;市交通运输局“其他应收款”余额3175.5万元;市民政局“应收账款”余额730.44万元;技师学院三年以上“其他应收款”余额209.68万元。二是固定资产存在问题。市房产局截至20**年管理的直管公房和廉租房总账余额2.72亿元,明细账余额1.27亿元,账账不符,并且长期未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

5、市交通运输局截留财政收入1247.58万元。其中截留原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人员经费结余8.19万元、原高等级公路管理站资产处置收入130.37万元、市公路管理局2004年和2008年人员经费结余723.16万元、追回的原高路公司多付工程款384.85万元。

对以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及相关单位正在逐项研究,加以整改。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篇5

(一)社会抚养费审计

为摸清我省社会抚养费征收底数,揭示管理和使用中的问题,省审计厅对湘阴等30个县市2013至20xx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30个县市两年共征收社会抚养费9.03亿元,以前年度结转2.63亿元,支出11.13亿元,累计结余0.53亿元。通过征收社会抚养费,引导计划生育行为,提高了群众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促进了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30个县市应征社会抚养费28.01亿元,实征9.03亿元,少征18.98亿元,征收到位率仅32%。

二是公款私存或坐支社会抚养费。宁远县等6个县市部分乡镇将征收的社会抚养费1,686.57万元以个人名义存储;双峰县等6个县市从非税收入汇缴专户或个人存款户坐支社会抚养费1,349.53万元。

三是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支出比例低,政策发挥效应不够。30个县市社会抚养费用于计划生育导向支出的平均占比31%,低于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比例。

四是征收成本高。30个县市两年征收成本为6.43亿元,占征收总额的55%,最高的达73%。有26个县市成立了专门征收机构,专职人员488人,年人均经费8.15万元;乡镇政府参与征收人员3.23万人,人均征收支出1.7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优化支出结构等建议。

(二)政府性投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20xx年,省政府投融资建设的36条在建高速公路年计划投资190.46亿元,实际完成投资222.16亿元,完成计划的117%;其中当年新通车4条高速公路,新增通车里程269公里;至年底,我省通车里程已升至全国第4位,连南通北、承东接西的高速公路网络基本形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支撑。通过继续实施跟踪审计,当年核减工程造价和节约投资4.5亿元。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施工单位非法转包获利。炎汝高速第34合同段由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后,转包给无施工资质的娄底三路公司,娄底三路公司再转包给张某等个人承包,娄底三路公司从中获利1,200万元。

二是项目前期勘察设计不到位,致变更较多,形成损失浪费。如郴宁高速、炎汝高速等项目中个别路段,因勘察设计不到位导致变更或停工改线,致使增加造价6,800余万元。

三是部分已通车项目变更尚未得到批复。抽查16个2013年底以前通车的项目,有12个项目3,858项变更未批复,涉及资金8.16亿元,致使后续结算、竣工决算审计以及竣工验收工作不能及时跟进。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了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健全施工和监理企业管理、积极协调解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办证问题等建议。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篇6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审计法》的规定,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我市始终把促进经济平稳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努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保持了经济平稳增长。据财政决算反映,20**年预算收入总额66.9亿元,预算支出总额60.1亿元,年末结余6.8亿元。总的看,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较好。

——财政改革稳步推进,预算体系更加完善。部门预算、政府采购等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逐步推进,政府预算编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市、县两级全面推开;基本实现财政资金网上运行、网上监管。

——民生项目重点保障,财政支出结构优化。20**年市财政全力保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支出,加大对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等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力度。全年安排民生支出36.6亿元,占支出总额的67.2%。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篇7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BT项目结算及决算的审计进度的意见,采取以下三个方面措施:1.要求重点业主单位限期向审计机关提交工程预结算资料,加快送审工作进度。2.增加审计力量,购买中介服务。实现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派驻市城投公司审计办、派驻出口加工区审计办“三驾马车”齐驱的政府投资审计格局,整合了审计资源。3.实行BT材料认价工作常态化。市政府要求市造价站定期发布价应涵盖所有BT项目所用材料,对未发布的BT项目材料要事先组织进行询价认价,确定材料采购限价,为结算审计提供依据。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1.对重大项目实施了全面、全过程的跟踪审计。20**年对77个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了跟踪审计(投资总额154亿元)。出具1131项审计事项意见单,为竣工结算审计提供了可靠的工程计量计价证据。2.加快了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进度。20**年送审137个工程项目,送审金额44.08亿元,其中已审结项目85个,送审金额20.14亿元,审定金额16.92亿元,审计核减3.22亿元;已出具征求意见稿项目52个,送审金额23.94亿元,初步审定金额16.58亿元,核减投资7.36亿元。

(三)竣工决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1.相当一部分已竣工审结的项目没有及时办理综合验收手续。2.业主单位财务没有按工程项目进行会计核算,有关费用未按规定进行提取、分摊,工程前期成本费用未按规定归集。3.未执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制度。按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但从2011年以来竣工结算510个项目,都没有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没有转作固定资产。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篇8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BT项目结算及决算的审计进度的意见,采取以下三个方面措施:1.要求重点业主单位限期向审计机关提交工程预结算资料,加快送审工作进度。2.增加审计力量,购买中介服务。实现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派驻市城投公司审计办、派驻出口加工区审计办“三驾马车”齐驱的政府投资审计格局,整合了审计资源。3.实行BT材料认价工作常态化。市政府要求市造价站定期发布价应涵盖所有BT项目所用材料,对未发布的BT项目材料要事先组织进行询价认价,确定材料采购限价,为结算审计提供依据。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1.对重大项目实施了全面、全过程的跟踪审计。20**年对77个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了跟踪审计(投资总额154亿元)。出具1131项审计事项意见单,为竣工结算审计提供了可靠的工程计量计价证据。2.加快了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进度。20**年送审137个工程项目,送审金额44.08亿元,其中已审结项目85个,送审金额20.14亿元,审定金额16.92亿元,审计核减3.22亿元;已出具征求意见稿项目52个,送审金额23.94亿元,初步审定金额16.58亿元,核减投资7.36亿元。

(三)竣工决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1.相当一部分已竣工审结的项目没有及时办理综合验收手续。2.业主单位财务没有按工程项目进行会计核算,有关费用未按规定进行提取、分摊,工程前期成本费用未按规定归集。3.未执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制度。按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但从2011年以来竣工结算510个项目,都没有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没有转作固定资产。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篇9

20**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财政收入稳中有增,各项支出得到了有效保障,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市级经济实现平稳运行。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普遍困难、有色金属价格持续低迷等诸多不利因素,财税部门扎实开展“稳增长保增收”活动,依法加强财税征管,财政综合实力稳中有增,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20**年度市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7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3.0%,比上年增加4.86亿元,增长7.0%;完成地方财政收入48.12亿元,为预算的93.5%,比上年增加3.35亿元,增长7.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1.1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0.75 %。

——全年实现收支平衡。20**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48.12亿元,返还性收入19.9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24亿元,上年结余2.34亿元,下级上解和调入资金3.05亿元,收入总计76.68亿元;20**年市级公共财政支出61.1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1.18亿元,上解支出0.54亿元,转贷市辖区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2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债券还本等支出1.58亿元,支出总计75.65亿元,年终滚存净结余1.03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13.38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11.2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15亿元。

——支出结构持续优化。调优支出结构,厉行勤俭节约,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市本级全年支出“三公”经费10703.05万元,比上年减少5553.21万元,下降34.16%,全年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与传媒、科学技术、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支出38.29亿元(含上级转移支付),占支出总额的62.65%,支持“民生100工程”、“三年城乡绿化攻坚”和“交通大建设”活动,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

——财政管理进一步加强。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将所有政府性收支全部纳入预算;二是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市财政公开20**年财政预算(草案),市直预算单位公开了20**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三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将部分单位2年以上未使用的存量资金3561万元收回重新安排;四是进一步清理财政专户和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合并11个财政专户,撤并预算单位银行账户83个,出台了《郴州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五是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试点,完成市林业专项资金等13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并根据评价结果取消绩效不佳的项目资金安排;六是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管,建立了嵌入财政管理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大投资评审监管力度。

但审计也发现,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仍存在一些违纪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需规范的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一是上级提前下达的补助收入2.89亿元未纳入年初预算;二是年初预算未全部落实到部门,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4.19亿元,编入各部门预算支出数为20.17亿元,年初预算编报到位率为45.65%,其余资金在年中落实到具体项目和部门;三是项目支出预算不细化,存在年初按照支出方向“打捆”,在年度执行中再进行分配的现象,如产业引导资金、绿城攻坚等专项资金在年初未细化,而是年中再具体分配。

2、收入质量有待提高。一是20**年税收比重较2013年税收比重有所下降。2013年市级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3.5%,20**年市级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2.3%,下降了1.2%;二是存在为完成收入任务采取非正常措施入库的现象,影响了财政收入质量。

3、市直预算单位“其他资金户”收支管理欠规范。为核算市直单位往来资金,市财政局开设了“其他资金户”。截至20**年底,“其他资金户”共有银行存款余额6.27亿元,其中存在非往来资金:一是上级转移专项资金。如苏仙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余额1.83亿元,市房产局廉租住房资金余额1.05亿元;二是单位基建资金。如市公安局基建资金专户资金余额3776.39万元,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基建专户资金余额1580万元;三是部分单位的非税收入。如市房产局收取的廉租配建资金,市公安局收取市保安公司的管理费;四是长期没有单位确认的资金。以上资金不是单位往来资金,这种核算方式影响财政收支的真实性,需清理规范。

4、两个园区财政未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规定。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公务卡改革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制度屏障。但截至20**年底,郴州市财政局出口加工区分局和郴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未按规定进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仍采取实拨方式,存在大量的现金支付行为。

5、政府性债务管理需进一步规范。一是市财政未按规定要求将财政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未对资金使用实施全程监管;二是债务资金仍未归口管理,存在多头举债、分散使用、财政兜底的问题;三是资金拨付没有严格按程序办理,资金安排未统一调度。

(二)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对市林业局、交通运输局、房产局、民政局和郴州技师学院20**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五个部门履行职责,预算管理总体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预算编制不规范。一是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上年度净结余未全额纳入年初预算,其中交通局2379.8万元,房产局570.06万元。二是预算编制不真实。市房产局年初预算上缴税款支出113.37万元,实际上不需支付。三是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市林业局编制预算时项目资金1267.48万元未安排具体的项目。

2、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一是基本支出超预算。由于年初公用经费预算标准偏低,一些刚性支出未安排预算,单位支出管理不严格等原因导致在执行时不同程度地存在超预算,市交通运输局等五个单位20**年基本支出超预算4956.59万元。二是项目支出未执行。市房产局年初编制绿城攻坚项目支出1540万元,实际未执行;市交通运输局年初预算100万元用于老办公楼改造及扶贫,实际用于老办公楼改造和扶贫36.58万元,其余63.42万元未执行,挪用于单位经费。三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市交通运输局挪用2012年以前的项目结余资金出借给安仁县交通局等8个单位,截至审计时未收回;市林业局20**年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23.08万元用于林业站站房改造和公用经费等。

3、核算不规范,影响财务决算的真实性。一是专项经费与基本公用经费混合核算,不利于监督。市林业局将应在项目中列支的专项工作经费与基本公用经费混在一起核算;市老龄委将项目资金与基本公用经费混合核算。二是会计核算不准确,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市民政局决算报表与年度会计报表反映20**年末结转与结余数不一致、往来账款余额不实;市林业局非税收入285.92万元未按规定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4、财务管理不到位,国有资产资金存在安全隐患。一是大量往来账款长期未清理。市林业局“其他应收款”和“对外投资”余额为3302.12万元,“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426.01万元;市交通运输局“其他应收款”余额3175.5万元;市民政局“应收账款”余额730.44万元;技师学院三年以上“其他应收款”余额209.68万元。二是固定资产存在问题。市房产局截至20**年管理的直管公房和廉租房总账余额2.72亿元,明细账余额1.27亿元,账账不符,并且长期未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

5、市交通运输局截留财政收入1247.58万元。其中截留原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人员经费结余8.19万元、原高等级公路管理站资产处置收入130.37万元、市公路管理局2004年和2008年人员经费结余723.16万元、追回的原高路公司多付工程款384.85万元。

对以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及相关单位正在逐项研究,加以整改。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篇10

以“摸清家底,揭露问题,探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目的,对市中心医院、中医院、妇女儿童医院等8所市属公立医院2011至20**年资产负债及运营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截至20**年末,8所公立医院资产总额87382万元,负债总额63610万元,净资产总额2377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8%;20**年收入75780万元,其中医疗收入72911万元、财政补助收入2537万元、其他收入332万元;支出76235万元,其中医疗业务成本支出62099万元、管理费用13793万元、其他支出343万元;当年亏损455万元,累计亏损6479万元。存在亏损严重、债务负担沉重、固定资产增减变化未进行账务处理、医院内控制度不健全和经营管理不完善等问题。市领导已对审计报告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审计建议,拿出扭亏增盈的具体措施。坚决做到新亏不增,老亏逐年压缩,整改结果报市政府专题研究。现卫生局已提交了整改报告,对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已进行了清产核资,对内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已着手建章立制,对实现扭亏增盈已初步制定了11项措施,整改工作全面开展。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篇11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审计法》的规定,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我市始终把促进经济平稳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努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保持了经济平稳增长。据财政决算反映,20**年预算收入总额66.9亿元,预算支出总额60.1亿元,年末结余6.8亿元。总的看,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较好。

——财政改革稳步推进,预算体系更加完善。部门预算、政府采购等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逐步推进,政府预算编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市、县两级全面推开;基本实现财政资金网上运行、网上监管。

——民生项目重点保障,财政支出结构优化。20**年市财政全力保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支出,加大对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等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力度。全年安排民生支出36.6亿元,占支出总额的67.2%。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篇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郴州市审计局对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实施了审计。审计工作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关注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的落实,着力查处违法违纪、损失浪费、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并注重从规范提高和完善体制机制制度的角度提出建议,促进全市改革发展。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房产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莽山林管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等部门,同时,延伸审计调查了有关单位,并对部分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篇13

(一)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明晰财政与相关部门的职权关系。针对目前预算执行中存在的资金下达较晚、执行进度较慢、执行效益不佳等问题,以及现行预算管理体制中,财政部门与相关项目主管部门职权划分不清晰等情况,省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进一步明晰预算编制及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定位裁判员、教练员与运动员的角色关系,建立权责统一的预算管理责任制度。负有资金分配权的省直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加强项目立项和规划管理,加强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建立健全项目库,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指导和跟踪监督,建立项目资金使用反馈机制,落实奖惩责任制,确保资金用到位、用得好、有效益。

(二)进一步加强对省直部门的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制度。省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尽快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国有产权登记管理制度。同时,进一步拓展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编制覆盖范围,合理确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取比例,归口财政统一管理,逐步加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进一步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对存量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将全面加强存量资金的实时监管,充分盘活存量资金,切实降低财政筹资的机会成本。对财政储备性资金,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的设立和使用;对结余资金、超过两年无法支出或不需要支出的项目结转资金及时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用于重点建设;对不足两年的项目结转资金,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执行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或调剂用于其他急需领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篇14

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涉及政策和制度层面,以及重大损失浪费等方面的问题,省审计厅以《审计要情》和《审计情况专报》等形式,上报了省委、省政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监察、财政和相关主管部门认真抓好整改,相关单位要对照问题逐项制定整改计划,本着“落小落细落实”的原则,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明确专人负责整改,专人负责督查督办,问题不解决不放手,并明确要求将此次预算执行审计的情况,作为开展“三严三实”教育的现实材料。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一些问题已得到处理和纠正;涉及财政财务收支方面一般性的违规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审计决定,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有的部门单位已按审计机关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并已取得初步成效。

上述审计项目,省审计厅共发现案件线索13条,其中移送省纪委7条、省检察院3条、省公安厅2条、主管部门1条。目前,已刑事立案2起,刑拘4人,另有5人正在进行党纪、政纪立案调查。这些案件线索集中发生在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共工程建设、土地和矿产资源出让转让、国有资产处置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主要涉及滥用职权、贪污受贿、骗取侵占等问题。如茶陵县农业局农环站站长陈柏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农业专项资金99万余元;此案还带出该县农业局粮油站站长谭忠海涉嫌职务犯罪,2人均已被刑事拘留。茶陵县土肥公司经理陈珍新在耕地治理项目中,涉嫌与供应商勾结牟利,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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