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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安全职责

2022-03-25 23:37:25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各部门安全职责,供大家参考。

各部门安全职责

 

 浙江通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衢州市沿江公路工程常山段监理办

  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保障广大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及公司财产不受损失,促进公司长久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总监办与综合 1 室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值:

 1、死亡与重伤事故为 0。

 3、不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 0.5 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4、不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 1 万元以上的生产、设备事故。

 5、轻伤人数不突破 2 人。

 二、职责: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1、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定、修订综合 1 科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对施工单位上交的安全方面的文件进行收发文登记,并及时转交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处理;

 3、组织各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负责督促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到场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竟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管理人员;

 5、负责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职责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参加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三、考核:

 1、考核期从 2017 年 11 月 2 日至工程完工日止。

 2、考核对象为部门负责人。

 3、责任期间责任人如因监督管理不力造成事故的,应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4、责任期间责任范围内未发生事故的责任人,将给予一定奖励。

  衢州市沿江公路工程常山段监理办

 总监理工程师:

  部 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浙江通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衢州市沿江公路工程(常山段)监理办

 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保障广大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及公司财产不受损失,促进公司长久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总监办与各级部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值:

 1、死亡与重伤事故为 0。

 3、不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 0.5 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4、不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 1 万元以上的生产、设备事故。

 5、轻伤人数不突破 2 人。

 二、职责: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1、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定、修订试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试验室日常的安全管理;

 3、组织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日常试验工作,负责督促落实施工单位试验室安全隐患的整改;

 4、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竟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管理人员;

 5、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职责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参加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三、考核:

 1、考核期从 2017 年 11 月 2 日至工程完工日止。

 2、考核对象为部门负责人。

 3、责任期间责任人如因监督管理不力造成事故的,应承担经济和

 法律责任。

 4、责任期间责任范围内未发生事故的责任人,将给予一定奖励。

  衢州市沿江公路工程(常山段)监理办

  总监理工程师:

  部 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浙江通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衢州市沿江公路工程(常山段)监理办

 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保障广大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及公司财产不受损失,促进公司长久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总监办与各级部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值:

 1、死亡与重伤事故为 0。

 3、不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 0.5 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4、不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 1 万元以上的生产、设备事故。

 5、轻伤人数不突破 2 人。

 二、职责: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1、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定、修订综合 2 室(技术科)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本部门日常的安全管理和施工单位现场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3、组织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日常安全工作,负责督促落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方案,负责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检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3.1 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以下可内容:

 (1)、 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 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及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并且符合有关规定;如果分阶段编制,应有编制计划;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 (4)、冬期、雨季等季节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应符合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消防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3.2、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外脚架、高大梁等)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签署齐全有效; (2)、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已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的签署齐全有效; (4)、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中提出的结论性意见进行完善。

 3.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管理目标应明确并符合合同的约定; (2)、检查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3)、审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4)、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5)、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6)、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3.4、核查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3.5、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4、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竟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管理人员;

 5、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职责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

 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三、考核:

 1、考核期从 2017 年 11 月 2 日至工程完工日止。

 2、考核对象为部门负责人。

 3、责任期间责任人如因监督管理不力造成事故的,应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4、责任期间责任范围内未发生事故的责任人,将给予一定奖励。

 衢州市沿江公路工程(常山段)监理办

 总监理工程师:

  部 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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