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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亭镇机关干部作风纪律规章制度(征求意见稿)(全文完整)

2022-08-07 09: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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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亭镇机关干部作风纪律规章制度(征求意见稿)(全文完整)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确保全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日常工作纪律 1.机关干部职工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30——5:30(夏季时间按上级政府通知为准)。每天上午 8:30 上班自觉签到,不签到、代签视为缺勤。考勤结果由镇办公室月底汇总后报书记、镇长审核,并予以通报公示。

 2.上班期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玩手机、玩游戏、闲聊天、网上购物等),工作日期间一律不准饮酒(包括晚上),二十四小时确保通讯畅通(包括双休日及节假日)。镇纪委依照签到表(包括签到、备注等信息)进行不定期查岗,无正当理由不在岗者视为旷工,并予以通报公示。

 3.干部因公外出办事须向各办公室主任说明去向,并在签到表上备注,不能按时返回的,要及时告知镇办公室。

 4.镇办公室每日要做好干部去向登记、请销假登记,月底汇总考勤情况,作为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

 二、值班制度 1.工作日值班时间为下午 5:30——次日上午 8:30,节假日值班时间为上午8:30——次日上午 8:30。值班期间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保证镇办公室电话 24 小时畅通,响铃超过 5 声未接听视为空岗,要做好来电记录,遇到突发事件及时上报,杜绝出现迟报、漏报和瞒报问题。

  2.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一般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可以找人换班,保证值班人数,并及时告知带班领导,无故不到者视为旷工,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值班不到岗造成后果的将追究责任。

 三、请假制度 1.干部因事、因病请假要写书面请假条,无假条视为旷工。请假 1 天由各办公室主任审批,请假 2 至 3 天经办公室主任批转给镇长审批,请假 4 至 7 天实行镇长、书记双审批,7 天以上由镇党委集体研究审批后报组织部备案。经领导签字后的请假条,由请假人交镇办公室保管,假满后须向审批人口头销假。

 2.病假超过 3 天需出具医疗机构有关证明,病假期间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如请事假,必须写具体。

 3.婚嫁、产假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公车使用制度 使用公务用车,要严格遵守用车规定,规范填写派车单,及时回车,严禁公车私用。

 五、干部作风制度 全体干部要真心实意为群众、企业搞好服务,真正做到履职尽责、担当有为,在办事过程中不得吃拿卡要,不得参与有损个人形象和全镇形象的违法乱纪活动。要大力提倡爱岗敬业,爱镇如家的良好风尚,坚持日常文明礼貌用语,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持而不息纠“四风”,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自觉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一般工作人员必须向分管领导负责报告工作,分管领导必须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报告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六、监督、处理机制 镇主要领导和镇纪委不定期对镇干部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进行督查,发现违规者一律严惩。

 1.1 月内累计脱岗 2 次的,由镇纪委进行全镇通报,累计脱岗 3 次的,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2.一年内无故迟到、早退 5 次及以上的,在年终考核时不能评定为优秀;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累计超过 5 天或无故迟到、早退10 次以上的,年度考核评定档次为不称职(不合格)。

 3.对严重违反“四风”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行政、事业干部考核定位不称职(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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