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卫生院会诊制度【优秀范文】

卫生院会诊制度【优秀范文】

2023-03-25 12:40:3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院会诊制度【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卫生院会诊制度【优秀范文】

卫生院会诊制度 一、目的 规范会诊行为,提高会诊质量,加强团队协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定义 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院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三、会诊形式 按被邀会诊科室及专家性质分为:院内一般会诊(普通会诊和急会诊)、院内大会诊或多学科会诊、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外院邀请我院会诊、远程会诊等。

  四、职责 (一)院内一般会诊:科室自行联系。

  (二)院内大会诊或多学科会诊:由科主任向医务科提出,召集有关科室医务人员参加。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或授权的专家主持。医务科派人参加,必要时分管院长参加。

  (三)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凡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主管医师填写院外会诊申请单。经医务科同意后,由医务科与有关单位联系邀请,确定会诊时间与会诊方式。

  (四)外院邀请我院会诊:由医务科审核批准,科主任安排高年资主治及以上医师前往会诊。

   (五)远程会诊:向上级医院发起的远程会诊,由科主任、高级职称医师或患者/家属提出,履行知情同意,主管医师填写“远程医学会诊申请表”,经医务科同意后,由科主任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按确定的时间在远程会诊中心上线。由下级医院对我院发起的远程会诊申请,远程医学中心管理员根据申请科室的会诊目的及要求,审核病例资料,安排专家出席会诊。

  五、会诊指征 1.门诊 3 次无确诊、住院 7 日内未确诊的。

  2.危重病例需要有关科室协助诊疗的。

  3.危急患者需要有关科室协助抢救的。

  4.实施重大诊疗措施前因病情复杂,涉及专科知识,需要提供咨询或者协助的。

  5.患者合并他科病种,需要其他科室指导诊疗处理的。

  6.患者有他科合并症的。

  7.专科治疗预期效果更好的。

  8.解决医疗纠纷需要各专业专家分析判断的。

  9.患者或患者家属有会诊要求的等。

  六、会诊医师 1.普通会诊应由主治及以上技术职称医师或三级查房医师中的中级及以上的医师提出。

  2.院内大会诊或多学科会诊的请求人员原则上为科主任、医疗组主任。

   3.邀请院外专家会诊、远程会诊原则上需科主任同意。

  4.普通会诊受邀医师应当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资质。

  5.急会诊的请求医师和受邀医师不受资质限制,但应首选在岗的最高资质医师。

  6.进修医生不能单独作为会诊医生应邀会诊。

  7、远程会诊具体工作参照本院远程医学会诊管理规定执行。

  七、要求 (一)会诊病例应由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诊视过,会诊时应先由申请会诊科室填写会诊单,写明病例情况及会诊目的、请会诊时间等。各类会诊受邀科室必须在会诊单上书写会诊意见,经治医师在病历中做好记录。

  (二)普通会诊的应邀会诊医师必须在接到会诊单后 24 小时内完成;急会诊的应邀会诊医师必须在接到电话或会诊单后 10 分钟内到达申请会诊科室;特急抢救病人的会诊医师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并及时会诊。应邀会诊科室接到会诊单应签署准确接收时间,应邀会诊医师书写会诊时间应具体到时分。

  (三)急会诊应在申请单上勾选“急”字样或电话通知会诊,并同时上报本科室上级医师。急会诊单由申请会诊科室及时送达应邀请会诊科室。

  (四)院内的会诊,医师必须到现场亲自诊查患者,不允许以电话形式进行会诊。若遇紧急抢救,会诊医师一时无法在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时,可以在电话中先行病情交流,随后再到现场会诊。

   (五)患者因诊疗需要,要求麻醉科医师会诊时,在会诊前,申请会诊医师必须完善术前检查如三大常规、胸部 X 线检查、心电图、肝肾功能等,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会诊单送达麻醉科。抢救性会诊、气管插管除外,并可电话邀请麻醉科医师会诊。

  (六)对会诊的目的和要求,受邀医师应予比较明确的答复,如一时难以确定,应提出恰当的建议和处理意见。对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前去会诊。

  (七)会诊病例应由申请会诊科室准备好相关诊查资料。单科或单人的会诊,会诊时应由主管床位的上级医师或住院医师陪同并介绍病情,会诊医师完成会诊后,应在会诊单上详细记录会诊过程、诊断意见、处理措施、诊疗建议等内容,并签署全名和会诊完成时间;会诊单收入病历中保存。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并对会诊记录予以审签。

  (八)门诊间会诊由本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提出,会诊在当日完成,由门诊部负责管理。多种疾病、需多学科治疗的患者,可申请多学科门诊会诊。

  (九)凡属复杂、疑难的护理问题和护理操作技术,均可申请护理会诊。其主要原则为:先由要求会诊科室的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同意后联系会诊人员;被邀请者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完成(急会诊应在 6 小时内完成),并书写会诊记录;参加会诊人员原则上应由主 管护师以上人员,或由被邀请科室护士长指派人员参加;申请科室责任护士负责介绍患者的病情,并认真记录;重大护理问题的会诊可由护士长向护理部提出申请,护理部负责会诊的组织协调。

  (十)全院各西医临床科室凡遇疑难病例,应据情及时申请中医科会诊,在中医医师指导下,合理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以充分发挥中西医结合的综合疗效。

  (十一)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药剂科临床药学室等医技科室要积极参加临床科室举办的疑难、危重病例的会诊,对检验、检查结果做出解释,对治疗方案提出合理用药建议,并依据结果对临床诊断和治疗提出建议。

  (十二)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及本院医师外出会诊严格执行原卫生部第 42 号令《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医师未经医院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外出会诊不得出现违规行为,否则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十三)各类会诊要形成实际的诊疗方案,并下达医嘱执行。对于确定的长期用药医嘱要注意药物使用的疗程、期限、注意事项,防止应停用却未及时停用等不当情形的发生。患者病情严重的,被邀请医师应尽可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访。

  (十四)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会诊行为,均为医疗缺陷;上述各种会诊凡被邀医师无故未到场者,均按脱岗处理;造成不良后果,产生医疗差错或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监督管理 医务科负责会诊制度的执行和检查,对医疗过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

  

推荐访问:标签 会诊 卫生院 卫生院会诊制度 卫生院会诊制度范本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备案号:豫ICP备16002908号-1

Copyright©2024小目文档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