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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站监理规定与工程监理廉政责任书

2022-08-09 11:45:04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旁站监理规定与工程监理廉政责任书,供大家参考。

旁站监理规定与工程监理廉政责任书

 

 旁站监理规定与工程监理廉政责任书

 1.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的规定

  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管理,建设部有关部门于2002年7月17日发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现将该办法的内容作一概述。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简称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理活动。

 房屋建设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1.监理企业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等。

 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抄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施工企业根据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应当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3.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4.旁站监理人员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理时,要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实准确的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记录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6.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的文件上签字。

 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单位应将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

 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旁站监理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监理单位和有关监理人员要进行通报,责令整改,并作不良记录载入该企业和有关人员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在年检时应定为不合格,并按照下一个资质等级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对于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除依法对有关单位进行处罚外,还要依法追究监理单位及有关监理人员的相应责任。

 8.其他工程的施工旁站监理,可参照上述规定的内容实施。

  1.2工程监理廉政责任书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确保工程质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在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推行《廉政责任书》制度。

 工程监理廉政责任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单位(甲方)和监理单位(乙方)双方的共同责任、甲方的责任、乙方的责任、违约责任及责任书的法律地位。

 1.甲乙双方的责任 (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 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和市场活动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

 (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2.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盒、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5)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家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监理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承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3.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和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勘察设计、建设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以及监理法规,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2)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5)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4.违约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责任书”的法律地位 “工程监理廉政责任书”作为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工程监理廉政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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