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 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X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实施意见精神,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优化我市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加快建设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 ,供大家参考。
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
X
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
实施意见精神,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优化我市人才创
新创业环境,加快建设人才高地,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持有《XX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的XX市杰出专家(以下简称“杰出专家”)、XX市优秀专家(以下简称“优
秀专家”)和
XX市青年后备人才(以下简称“青年后备人才”)。
二、保障内容
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分为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入学、配偶
就业、创新创业服务等五类。
(一)住房保障。
持有
A
证、在本市未享受过购买政策性住房待遇的高层次人才,可按本方案享受住房补贴或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等待遇。持有
B
证、属于我市急需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参照
以下标准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1.住房补贴。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住房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
具体标准为:
(1)杰出专家中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1000万元,其他杰出专
家
500万元;
(2)优秀专家
200万元;
(3)青年后备人才
100万元。
2.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不选择住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可按
有关规定申请免租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免租期限累计不超过
10年。
认定后在穗全职工作满
10年、贡献突出并取得我市户籍的杰出专家,可无偿获赠所租住房;认定后在穗全职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并取
得我市户籍的优秀专家和青年后备人才,可继续免租入住高层次人才
公寓
10年。具体标准如下:
(1)杰出专家中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约
200平方米,其他杰出
专家约
150平方米;
(2)优秀专家约
100平方米;
(3)青年后备人才约
85平方米。
3.其他事项。
(1)夫妻双方都属高层次人才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层次较高一方应享受的标准解决住房问题;
(2)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未满3年的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改
领住房补贴;
(3)高层次人才层次发生变动的,自变动年度起,按新层次对
应的标准调整住房补贴,并从补贴总额中扣除之前已领取的补贴金
额;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的可调整至新面积标准的公寓;
(4)已享受
XX市产业领军人才等市级项目相关人才经费资助、
推荐访问: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 高层次 保障 方案